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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沈桂菊建议 加强乡风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23-02-02 来源: 天津市政协 作者:佚名

  

  (记者岳珊)“乡风文明贯穿乡村振兴各个方面。乡村振兴在‘强体’的同时,更要‘铸魂’,坚持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一起抓。”出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的市政协委员、天津近水年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桂菊建议,通过乡风文明行动有效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融入农村农业发展的各个方面,为乡村振兴提供思想保障、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从调研情况来看,仍存在村规民约流于形式、陈规陋习仍然存在、道德风尚令人忧虑等问题。”对此,沈桂菊委员建议通过三个路径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进一步开展乡风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和好媳妇、好婆婆、好邻里以及身边好人好事、最美人物等创评活动为抓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培育崇德向善、争做好人的文明乡风。

  进一步倡导移风易俗。文明需要制度规定做保障。利用《村规民约》,规定什么事可以办,什么事不可以办,采取“土办法”进行刚性约束,把移风易俗纳入“土规定”,减轻人情消费负担,推动形成“红白事”新办、简办的文明新风尚,大家不比面子比文明。从有威望的群体中选出村级“红白事理事会”,负责监督执行。

  进一步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村社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原文链接:http://www.tjszx.gov.cn/ztzl/system/2023/01/13/0300100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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