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省委:整治土地撂荒 提高土地利用率
整治土地撂荒,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是夯实粮食安全的基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我省耕地面积小、质量不高,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防止“非农化”。
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民盟省委提交了《对我省农村土地撂荒现象的几点建议》的提案。
提案对土地撂荒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分析,一是农业比较效益低,种地收入可有可无。二是自然条件限制,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机械化程度低。三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失,加剧了更多土地撂荒。对此,民盟省委在提案中建议:
一是推进适度规模化生产,切实提高农业收益。适度规模化生产,确保种地人赚到钱。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小规模与现代化”之间矛盾的根本途径在于破解小农分散生产经营的旧有模式,把土地集中起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破除流转障碍,探索土地便捷流转机制。首先,加强土地流转顶层设计、制定农村土地流转规划。完善农村耕地流转制度,精简手续流程。其次,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探索将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实现使用权合理便捷流转。第三,健全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为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方提供便捷交易服务,推动加快土地规范有序流转。第四,鼓励成立中介机构,让土地流转程序办理专业化、高效化。
三是多途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解决谁来种地问题。通过与涉农高等院校等联合办班、委托或者定向等多途径培养,培育当地农业大户(技术能手)、企业(合作社)骨干、大学生等,加快建成一支“专业层次分明、年龄结构合理、技能领先实用、从业领域明晰”的新型职业农民。实施“市民下乡”工程,鼓励引导市民中的能人、企业下乡投资农业生产、加工和旅游产业,促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盘活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探索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经营,围绕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薄弱环节,培育提升各类农业服务主体服务水平,为农业生产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解决无劳动力农户耕种难题。
四是建立耕地撂荒约束机制。建立加强耕地撂荒巡查常态化,建立电子信息台账,全程跟踪、动态监测,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建立易撂荒土地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对出现的撂荒土地,实施“动态清零”策略。严格执行现行耕地保护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抛荒1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探索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机制,对长期外出务工或进城落户且不再以农业生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同时,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由村集体统一管理或重新发包经营。
原文链接:https://www.gzszx.gov.cn/zxgz/tzgz/324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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