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永清一行在江苏调研社会救助立法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3月21日至2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汪永清率调研组,就社会救助立法在江苏调研。调研组深入南京、扬州城乡社区、救助管理站、失能人员护理院、儿童福利中心、精神病院等基层单位,与困难群众、社工、社会组织负责人等面对面交流,并同省市县有关部门和专家座谈。
汪永清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江苏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救助水平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江苏不断丰富的救助实践和积累起的宝贵经验,将为国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起到重要作用。
汪永清强调,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长期性和关键性工作,是党的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和社会主义制度公平正义优势的重要展现。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制度,需要切实把党的主张、实践成功经验转化为法律规定,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要求,确定立法原则、政策取向、法律措施,更好地体现政府责任、社会良心,更好地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高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参与,确保能够及时解除群众遭遇的现实困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合理安全的预期。我们要在救助制度统一、困难状态界定、各类救助政策衔接、救助方式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程序优化等方面深入研究,深化社会救助规律认识,为社会救助法的制定作出贡献。
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会见调研组一行,省政协主席黄莉新、副主席周继业参加调研。全国政协社法委副主任黄树贤、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参加调研。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0579/202103/c5055fbc-902b-41e8-a586-98806272535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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