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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残疾人托养服务机制

发布时间:2023-03-06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民盟宁夏区委会反映,残疾人托养机构主要分为寄宿制托养、日间照料托养、居家托养三种模式,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等服务。近年来,我区在扶残助残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

  

  助残政策覆盖面不足。托养政策大多针对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对更需要长期照护的就业年龄段以上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相对覆盖不足。

  居家托养服务形式单一。仅限于为托养对象提供家政服务,助餐、康复、保健、心理疏导等服务内容缺乏。

  托养机构专业性不足。现有寄宿制托养机构较少,托养能力与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托养机构以医护服务为主,仅为托养对象提供药物、检查及简单康复理疗服务,服务内容和质量偏低。

  建议加大政策资金支持。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资金标准,增加服务人数,扩大托养范围,使有迫切托养需求的重度肢体、视力、智力、精神等残疾人家庭可以获得更丰富的机构托养服务,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科学扩展服务内容。根据各类残疾人实际,科学制定寄宿制托养、日间照料托养和居家托养的服务内容,除实现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外,更多地体现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心理疏导。

  良性培育托养机构。对现有的寄宿制托养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按照服务情况补贴资金,对长期不开展服务的机构予以摘牌,根据服务内容质量增加或减少补贴资金,鼓励各机构根据残疾人需求开展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sqmy/sqmydsyjwyh/202303/t20230301_694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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