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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发布时间:2023-03-06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反映,我区高标准农田缺乏统一规范的建后管护办法和管护经费,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建轻管现象普遍存在,没有形成工程良性运行机制,直接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效益的正常持久发挥。

  

  高标准农田建后维修养护资金不足。2018年以前,农田设施维修养护通过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投入与县(区)自筹相结合方式开展。2018年以后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未安排专项资金,农田设施维修养护主要依靠县(区)和受益主体自筹开展,维修养护资金不足,工程带病作业时有发生,难以持久发挥良好效益。

  基层运行管护力量薄弱。机构改革后,县(区)农田建设存在机构不统一、编制少、人员老化、一人多岗等问题。乡镇没有农田建设服务机构和人员,农田工程移交当地村集体后,缺乏管理机构和管护人员,管护责任难以落实,农田设施损毁无法及时修缮。

  建议健全管护机制,压实管护责任。制定出台《宁夏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明确界定各级政府、部门、村集体建后管护职责,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资金、管护模式,形成县(区)负总责、乡镇为主体、村集体落实、受益者参与、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的多元化工程管护机制。

  落实经费保障,拓宽筹措渠道。自治区财政厅将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明确管护经费标准、分担比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投资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商业保险介入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建立激励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完善管理模式,提升管护水平。根据各地情况、工程特点、作物结构及经营方式,在总结推广公司管理、合作管理、委托管理等成熟管护模式的同时,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新模式,鼓励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确保高标准农田建成一片、管好一片、用好一片。推广盐池县“马儿庄模式”,村党支部牵头成立合作社,采取农业全程托管方式,统一耕作、品种和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收获,破解一家一户经营存在的工程管护不力难题。

  加强队伍建设。发挥自治区级力量强、技术专家多的优势,以技术服务组为依托,围绕农田建设重点工作、难点问题、关键环节,加强对市县(区)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通过县区遴选、应届招聘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引进人才,不断优化农田建设机构、壮大人员队伍,逐步形成系统完备、分工明确、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人才队伍体系。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sqmy/sqmydsyjwyh/202303/t20230301_694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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