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改革工作指引 合力推进工业项目土地要素保障
近日,《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指引》正式印发,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12部门联合进一步推进规范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有序开展,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土地要素保障。
工业项目“标准地”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先行完成区域评价、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前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指引》对工业项目“标准地”的概念界定、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全过程服务和监督管理作出明确,将指导全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建立健全标准化操作流程和配套制度。
《指引》鼓励全省范围有条件的开发区开展“标准地”出让,稳步推进全省出让工作,实现2023、2024、2025年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规模达20%、40%、60%以上的目标(以上出让规模按当年工业用地供应计划面积计)。
《指引》强化政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建立覆盖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股权变更、用地转让等环节的联动协同监管体系,确保项目按约定的用地标准、承诺事项和相关规定建设、投产和运营。
同时,《指引》要求探索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标准地”项目全过程信用档案,对工业项目“标准地”的承诺行为信息和履约情况进行征集、记录、评价和应用,将企业践诺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并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提供查询或予以公示,根据项目开工、竣工核验、达产复核情况按约定予以奖惩,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企业享受差别化优惠政策的重要参考。(记者 朱丹)
原文链接:http://www.ynzx.gov.cn/xwjj/268452.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全省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
>>下一篇:我省开展快递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最新加入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
25-01-07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推...
25-01-06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谈...
25-01-03邓立军到四川建筑职业技...
25-01-02民盟宁夏区委会召开 入...
24-12-31足够重视起来 切实行动...
24-12-31自治区政协围绕“激发企...
24-12-31刘宁出席年轻干部代表座...
24-12-31
热门资讯
习近平赴山西考察调研
20-05-14为新时代政协提案工作凝...
20-04-23中纪委最近一年至少5名...
20-11-16习近平勉励山西:早日蹚...
20-05-14无名烈士墓修缮整治一新
20-05-14刚刚!最高检这样说:民...
21-01-07湖南省郴州市委政法委原...
20-05-14陕西省政协文史馆展品及...
20-04-23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程永...
2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