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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宁夏区委会呼吁: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05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持续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有助于保障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建设水平。”今年,民进宁夏区委会在提交《关于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提案》中指出,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刑事案件中的地位愈发凸显,但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提案介绍,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执行机构是法律援助机构,具体实施者是社会律师,援助律师办理案件的酬劳由法律援助机构支付,但他们得到的补贴与社会律师办理案件得到的报酬相差甚远,客观上降低了援助律师的办案积极性,导致办案质量不高。与此同时,刑事法律援助质量监督及责任追究机制不到位,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检查大多是通过事后审查相关材料来实现的,对案件过程的监督较少,缺乏有效、完整的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使得律师只注重法律援助的形式和对办案结果的质量监督,最终使得受援人在一定程度上无法获得公平、有效的援助。

  民进宁夏区委会建议,建立多元化经费来源渠道,将刑事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预算中,设立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积极吸引社会捐赠,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提高社会组织服务刑事法律援助的积极性,强化资金支持从而保障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的建设和监管。建设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对律师是否有资格进行法律援助进行资质考核。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的特殊公职律师,组建专业的法律援助公共服务律师团队,提高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果,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法治温暖。加强对律师的监管,对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消极被动、不负责任的律师进行相应处罚,设置奖励机制鼓励一批援助律师为法治公益事业做实事。

   (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306/t20230602_733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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