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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法考”有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3-06-18 来源: 云南政协 作者:佚名

  记者从6月14日省司法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6月30日18时,客观题考试将于9月16日、17日举行,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今年考试政策在报考条件、法学类专业的认定、考区调整设置等方面有新变化。

  今年,我省90个县(市、区)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或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的降分录取照顾政策。除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外,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对法学类专业的认定有新变化,“法学类”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法学类”,包括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纪检监察、国际法、司法鉴定学10个专业。其中,国际法、司法鉴定学为今年新增专业。

  在考区调整设置方面,今年除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不设置考区外,我省其余14个州(市)均设置客观题、主观题机考考区。其中,怒江州考生由去年的大理考区调整到保山考区就近参考,迪庆州考生并入丽江考区参考。主观题纸笔化答题考试考点集中设置在昆明市,容纳全省选择纸笔答题考试方式的考生。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报名参考。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持党校学历人员,经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和认证后,可报名参考。

  如果考生对报考政策有疑问,可拨打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871-64114067,或登录云南司法行政网、云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查阅云南省司法厅2023年第10号公告,或电话咨询各州(市)司法局考试机构。(记者 邓清文)

  


原文链接:http://www.ynzx.gov.cn/xwjj/26881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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