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建议: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基层”成为高频词,先后25次在报告中被提及,“深入基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等一系列关于基层建设的重要论述,令基层工作者备受鼓舞,更是深感使命在肩、重任在身。今年,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提交《关于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建设的提案》,建议建立和完善基层工作者正向激励机制,增强基层工作者队伍活力,提振基层工作者精气神,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提案介绍,基层不仅是国家方针政策落地生根的“基点”所在,也是党员干部锻炼自我、成长成才的大平台和大熔炉。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但调研了解到,我区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观念落后、精神状态欠佳,呈现出盲目服从心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干部队伍整体结构不适应新形势下更好地开展基层工作的需要。干部交流渠道窄,上升空间不足,很多人十几年甚至到退休一直在基层工作。缺乏向下交流的激励机制和引导,一些上级部门的年轻干部不愿去基层或偏远地区,致使“逆向交流难”。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断档、青黄不接,高校毕业生返乡率低,吸纳人才空间小。 提案建议,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的选人用人机制。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考录要向基层倾斜,对于考录到自治区、市一级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要把到基层服务三年作为提拔的硬性指标。给予返乡大学生政策扶持,支持回乡创业,为乡镇发展党员、村“两委”储备人才。严格遵守基层服务年限制度和用人管理制度,上级部门不得反复借调、超期或延期借调,严禁向基层借调、调动新录用人员或服务期未满的工作人员,加大检查力度,每年对上级部门借调干部的情况进行督查,以确保基层干部队伍力量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建立健全干部双向流动机制,采取上挂下派、横向互派、集中外派等多种形式,推动上级部门和基层干部合理流动。 提案建议,要建立健全基层用人机制,上级部门派专业人员定期指导基层工作,加大实地指导基层开展工作的力度,提高基层干部工作能力。健全完善基层干部优先选拔任用机制,在基层工作满5年或在基层挂职满3年的,在提拔任用或评聘职称要优先考虑。 在提高基层干部待遇方面,提案呼吁,加大基层人才经费投入力度,适当提高基层干部的生活补贴,根据工作量、辐射半径、路况等综合因素考虑基层补贴标准。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造提升乡镇文体、食宿、卫浴等设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配偶、住房、交通、子女就学、就医、社保、职称等方面的顾虑,促进基层干部队伍稳定。落实干部容错纠错的机制,给基层干部勇于担当、勇于作为的良好空间,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记者 邓 蕾)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306/t20230613_737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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