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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曹学云呼吁:补齐基层供销社建设短板

发布时间:2023-07-09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基层供销合作社是供销系统中的基层组织,直接体现为农服务宗旨和合作经济性质。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曹学云提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的提案》,呼吁基层供销社建设要补短板锻强项。

  

  曹学云在提案中建议,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全面建强基层组织体系,深入实施基层壮大提升行动,未设立供销合作社市县(区)尽快组建供销合作社;做实做强县级社,改造提升乡级薄弱社,加快新建村级社,推进基层社扩面提质,实现功能全覆盖。加快发展新型成员社,采取项目资金股权介入、关键环节业务掌控、结盟对接服务网点、先培育后分红等多种方式,激活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密切产权联结和利益联结,实现组织体系与经营网络有机融合。

  各级供销合作社应以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实施“互联网+基层社+现代物流”行动,加快县域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因地制宜发展生产、供销、信用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加强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建立健全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行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模式,扩大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规模化服务,做强农产品收储、加工、销售等“后半程”服务。

  着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各级供销合作社应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出台村社共建的指导意见,采取“村两委+基层社+社员”模式推进村社共建。按照合作制原则,完善治理结构,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利益分配关系,建立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记者 陈 敏)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306/t20230627_742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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