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广东传统村落古民居,再现岭南乡愁?政协委员来支招
7月31日,一场重点提案督办暨对口协商座谈会在广东省政协远程会议中心召开,省、市、县政协委员代表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视频连线,围绕“乡村振兴建设中村落古民居改建工作”协商议政。
镬耳屋、风水塘、石牌坊、古碉楼,岭南古村的美丽风光散发着典雅古韵,勾起人们的怀古情结。古民居作为地域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不仅在保留传统村落文化、“留住乡愁”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也在挖掘传统村落文化产业价值,培育经济动能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如何在乡村振兴中做好传统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是省政协委员关注的重点。
挂牌4125处 历史建筑保护稳步推进
今年年初,省政协委员、省青联常委、南岭梅艺术馆馆长、南岭梅艺术中心艺术总监红梅与多名省政协委员联合提交了一件《关于治理乡村振兴建设中村落古民居改建的提案》。该提案确定为2023年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被列入省政协年度协商计划。
今年3月和7月,省政协组成以副主席郑轲为顾问、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黄斌为组长的提案督办调研组,实地考察了佛山市三水区大旗头村、长歧村、江根村以及清远古排村、联西村、黄村等村落,详细了解佛山市、清远市在古民居活化利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方面情况。
“广东作为岭南文化的中心地,保留了大量的传统村落、古民居。截至2023年7月,全省共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5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6个;中国传统村落292个、广东省传统村落186个。”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龙家有表示,传统村落古民居作为乡村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和实物见证,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传统村落古民居,对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广东文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近年来,广东省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等文化遗产的修复保护、活化利用和传承发展,推进特色民居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2020-202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规范》《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标准》等省级标准,为历史建筑认定标准、数字化信息采集等工作建立技术规范。此外,还印发《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汇交指南》等文件,指导各地规范做好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挂牌、测绘建档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耿辉指出,截至今年6月,全省共有历史建筑4205处,已完成挂牌4125处,挂牌率98.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省“三师”专业志愿者协会,采取“专家指导+志愿服务”模式,组织700余名专业志愿者参与历史文化保护日常巡查,目前已完成3917处历史建筑巡查工作。
与当代生活共融 政协委员支招古民居活化利用
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不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复古”“仿古”,必须兼顾文化传承、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如何在保持风貌协调的前提下对房屋实施必要改造,以满足现代生活需求?如何活化利用?协商座谈会上,不少委员提出了“金点子”。
“在调研中了解到,广东梅县将各式客家民居尤其是围龙屋维护、修葺,将它们活化成诸如乡间书屋、村史馆、文化活动中心、中小学研学基地等公共设施。”红梅委员直言梅州的经验很有启发。她建议,加强村史馆等文化设施建设,把村史馆作为记录展示村落历史的一种重要形式,有效赓续乡村文脉。
省政协常委、广州美术学院建筑艺术设计学院院长沈康认为,传统村落古民居的核心问题除了保护,重点是如何活化利用。活化利用难点在运营,需要思考如何在政策层面积极鼓励相关运营单位在人员、资金方面持续投入。他建议在资金投入、税收补贴、建筑指标等方面提供支持,不断探索解决办法。
“202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华南农业大学合作,制定了广东省《历史建筑修缮与加固技术标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为古建筑的保护工作开了一个制定地方技术标准的好头。”省政协委员,暨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导、澳门研究院院长叶农认为,要以现行省市各级各类已有的法规、政策为基础,细化制定古民居改建与保护所需要的技术与手段的地方标准。
对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耿辉回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古民居认定为历史建筑,做好古民居历史建筑的保护标志牌设置工作。下一步,还将编制印发农房外立面改造技术指引。
针对传统村落古民居的合理利用与多元化活化、财政配套资金、运营管理等一些普遍性问题,“怎么改”成了关键。
佛山市政协委员、佛山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副处长徐鸣认为,对传统村落古民居改造不应该搞“推土机”式的大拆大建,可以考虑采用小尺度、小规模、渐进式和“一村一策”等方式微改造、精提升。她建议,以用促保,把古村落打造成为家庭亲子游的研学基地、年轻人文创的打卡点、中老年人康养的目的地。建立多渠道融资方式,设置专项资金,探索成立相关产业基金和创新设计相关保险产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古村落古民居活化与投资运营。
“要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将调研中经过充分论证的、成熟可行的对策建议,转化为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思路办法和政策举措。”省政协副主席郑轲强调,要将传统村落和古民居保护利用与实施“百千万工程”、推动农村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增进人民群众幸福感结合起来,与深化基层治理、发挥文化支撑凝聚作用结合起来,与传承保护优秀农业文化遗产、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结合起来,持之以恒推动这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的工作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和上下联动,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传统村落和古民居保护利用机制,让传统村落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推动文化强省建设。
原文链接:https://www.gdszx.gov.cn/wyfc/content/post_33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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