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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政协用好“1158”工作法 持续强化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

发布时间:2023-08-30 来源: 黑龙江政协 作者:佚名

  

  8月23日,鹤岗市政协召开“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座谈会。市政协主席刘春波出席并讲话,副主席薛涛主持会议,副主席袁军、王敏,秘书长尹立斌参加会议。市政协二级巡视员、副秘书长,各县(区)政协有关负责同志,市政协机关各委办室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区)政协和市政协机关各专门委员会就贯彻落实《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暂行办法》进行交流发言。会议印发《政协鹤岗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暂行办法>的工作方案》,对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工作原则、联系方法、工作任务、工作机制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深化拓展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更好联系、团结、引导、服务界别群众。

  

  会议指出,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既是政协章程的履职之本,也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更是政协委员积极践行履职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全市各级政协委员要立足本职,注重加强与界别群众的联系,及时反映界别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基层群众感到“政协就在身边、委员离我很近”,影响带动更多的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好省政协“1158”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法的具体部署,用好专委会工作平台、委员工作站平台及网络平台,持续强化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界别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提高自身能力,吃透上情、摸清下情,确保对基层情况充分掌握。要创新联系界别群众的方式方法,结合自身特点和专业特长,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和基层协商,办好为民实事,广泛凝聚共识,及时了解、反映界别群众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愿望诉求,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心聚力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hljzx.gov.cn/index/dfdt/20230829317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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