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协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网上提案 > 正文

自治区政协委员郝运清呼吁:全面提升我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质量

发布时间:2023-09-14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随着城市发展,小区已成为城市生活最基本的社会单元,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不仅直接关涉每个居民生活的幸福感,而且在社区综合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郝运清提交《关于提升我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提案》,建议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近年来,居民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和能力虽有提高,但整体服务质量仍然偏低。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2021年物业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质量满意度监测结果,2021年全区物业服务满意度综合得分为65.79分。五个地级市因受经济发展、生活水平和消费理念的影响存在差异,石嘴山市得分71.35分、吴忠市得分68.44分、中卫市得分66.7分、固原市得分65.03分、银川市得分63.13分。经调查,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业主反映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不及时、绿化保洁服务不到位、停车与宠物管理缺乏有效手段、物业收费与公共经营收支信息不透明等领域,居民与物业企业纠纷、争议普遍存在,物业服务水平与居民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郝运清建议,依法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业主委员会作为代表全体业主沟通物业企业、监督物业服务的自治主体,对加强和提高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联合各市县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部门或建立专门工作机制,负责指导、推动全区各市县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筹备、组建工作,在更大范围内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培训、指导,帮助业主委员会依法、规范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建立健全运行机制,防止业主委员会组织松散、形同虚设。进而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参与社区治理、反映业主诉求、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提案还建议,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管理和信用惩戒制度。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等政府部门牵头,建立健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管理制度和信用惩戒制度,定期组织对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情况的检查考核;对检查发现的违法情形,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及时通过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等公开检查考核结果、违法处罚等信息;对长期服务质量差、服务过程问题较多、服务问题整改不及时、实际丧失服务能力等特定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限制参与招投标、限制承接新物业管理区域等方式,实现物业服务企业的优胜劣汰,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研究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吸纳民法典有关物业管理的内容;借鉴部分省市最新立法成果,结合我区各市县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条例内容,为规范和提升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提供法律依据。(记者 韩瑞利)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309/t20230908_77111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协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政协法制网 zx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