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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民营艺术表演团体 发展扶持力度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3-09-21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提案回顾: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柳萍在《关于加大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发展扶持力度的提案》中提出,近年来,我区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犹如雨后春笋、焕发生机、不断发展,在丰富文艺舞台、繁荣戏曲艺术、活跃基层文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仍面临从业人员整体水平较低、经营管理落后、政策扶持不够等问题。建议,加大对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的政策支持、项目扶持和人才培养。

  

   提案答复:多方发力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改革发展

  近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作为提案主办单位,就提案办理进行答复。答复表示,今年初,该厅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将持续抓好工作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改革发展。

  答复介绍,我区将加大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政策支持力度,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开展剧(节)目创作、人才培育等。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深入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演出,开拓城乡演艺市场。将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剧(节)目创作,纳入自治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与国有院团同等重视、择优支持。在提升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创演水平和条件方面,将加大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剧本创作的扶持引导力度,搭建优秀剧本推介交易平台,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投排剧目提供便捷服务。创新剧本供给模式,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引导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创作、使用优秀剧本等。

  针对如何加大对民营艺术表演团体人才培养,答复介绍,将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人才培养纳入各类人才项目,鼓励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积极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各类专业学习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全区民营院团业务骨干培训,选调优秀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业务骨干到国有专业院团交流学习、挂职锻炼,帮助其培养创作演出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支持艺术院校、国有文艺院团与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结对共建,通过委托培养、定向培养、集中培训、联合创演等多种方式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培养人才,鼓励艺术院校毕业生到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实习和就业。 (记者 单 瑞 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309/t20230919_774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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