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三力”,助推共同富裕
据联谊报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共富不共富,关键看农户。实现共同富裕,政府有责任、社会有义务、自身需努力,必须着眼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均衡和公共服务不均等,聚合内力、外力和活力这“三力”,攻坚克难、系统推进,让城乡居民拥有共同发展的机会、共同提高的能力,共同分享发展的成果,实现共同富裕。
在聚“内力”上下功夫,促进主动创富
充分调动“个体”的主动性。针对有一定劳动力的低保低边等农村困难群体,制定产业发展专项政策,重点扶持农业特色产业、来料加工、农家乐、民宿经济、家庭农场、农村电商发展,加大就业帮促、搬迁帮促力度,不断增强低保低边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并提高公益性岗位透明度和倾斜力度,通过政策鼓励企业为低保低边农户提供就业或来料加工岗位。
充分调动“主体”的能动性。农民增收离不开各类经营主体的带动。继续扶持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出台农业龙头企业新政,重点支持“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发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现代流通新型业态,积极培育营销主体,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渠道通畅、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流通网络。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型业态业主参与国内外展示展销活动,促进农产品开拓大市场。
充分调动“群体”的积极性。实施“强村计划”,深化各地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有效路径。推广复制“大下姜”乡村振兴联合体发展模式,统筹推进区域“平台共建、资源共享、产业共兴、品牌共塑”,推动“强村带弱村”效应不断放大。选好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建立培训培养、考核激励等系统化机制,充分发挥共同富裕的“领头雁”作用。
在聚“外力”上下功夫,促进带动帮富
创优兜底制度。兜住政策底线,确保符合低保、低边认定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2+2”城乡统筹“杭州模式”,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水平,加快形成城乡衔接、可持续、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四级救助”网络,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逐步将全市老、弱、病、残等增收困难的低保低边群体纳入救助范围。完善最低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城乡统筹。健全灾害、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体系,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创新帮富载体。深化工作推进、产业共兴、民生共享、生态共保、资源共享等机制,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协作工作体系,不断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深化“联乡结村”活动,创新帮扶机制,持续加大对欠发达乡镇的帮扶力度,加快革命老区乡镇和少数民族乡镇发展。扩大淳安“两山银行”建设成果,开展水权交易、碳汇交易等生态资源资产交易试点,加速生态资源价值变现。加快数字乡村建设,避免农民在数字化改革中成为“数字难民”。
创设特别机制。推进城乡公共服务的同质同标,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强化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落实省市县三级协同推进机制,实施省市县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班制,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加强山区县(市)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借助各类智库重点研究水饮料、大旅游、大健康等符合山区生态保护要求的特色产业发展政策。探索建立大企业大集团服务乡村振兴机制,鼓励国有企业和知名公司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新型业态培育。设立乡村振兴专家顾问团制度,积极为共同富裕提供“智囊”服务。
在聚“活力”上下功夫,促进驱动共富
激活“地力”。重点在盘活存量用地、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农业设施用地保障等方面出实招,促进农村新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借鉴德清县和义乌市等地的先进经验,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操作路径。建立健全宅基地有偿使用与退出机制。落实中央相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支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激活“财力”。加快落实中央《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精神,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到“十四五”末达到50%以上。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扩大农房等“三权”质押抵押贷款范围和用途。将民宿、农家乐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支持乡村新兴产业发展。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推进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行以奖代补和贴息,支持建立担保机制,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积极探索政府、金融、企业多方合作,鼓励企业参与城乡区域一体化建设。通过全市“三农”领域重大招商项目推介会等形式,强化与工商资本的招引对接。
激活“人力”。拓宽“两进两回”渠道,助力青年、乡贤更好回村创业,让科技、资金等要素向农村汇聚,进一步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实施农创客培育工程。发挥农创客联盟作用,培育农村创业园(基地)。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保留编制、下乡创业。实施“百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优化农村人才、创客、职业农民认定办法,打破学历、职称界限,将更多为农村服务且社会贡献较大、有特殊才能的偏才、专才纳入人才认定体系。开展“农民创业服务社”试点,全面提高农民创业的服务水平,开创“互联网+”农村人才和创客服务新模式。
原文链接:http://www.zjzx.gov.cn/yzjy/content_10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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