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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3-10-26 来源: 重庆政协 作者:佚名

  

  10月24日,市政协围绕“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开展主席会议专题协商。廖文豪 摄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于加快探索重庆特色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子、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不断健全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83万户、较2018年增加3.03万户,基本构建起以农户家庭为基础、合作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龙头企业为引领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但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还面临若干问题,如各类经营主体实力偏弱、政策和要素支撑乏力、创新研发能力不足、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足等。

  今年初,市政协围绕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聚焦短板、弱项、痛点,确定了12个与主题强相关的调研子课题,组织人员先后赴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市农投集团等企业、渝北等10多个区县以及贵州、山西等省份调研考察,走访交流32次,召开座谈会46次,力争全面了解相关工作最新进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10月24日,市政协围绕“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开展主席会议专题协商。12位具有相关工作背景和专业特长的市政协常委、委员踊跃建言,从提升内动力、服务力、保障力、带动力四方面提出“金点子”, 助力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聚焦“创新—规范—数智” 提升内动力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要聚焦“创新—规范—数智” 提升内动力。

  如何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动力?市政协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市农投集团董事长何勇认为,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引领者,是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骨干力量,是实现乡村振兴尤其是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要支持龙头企业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组建大型专业化龙头企业,培育‘链主’梯队,增强‘链主’市场号召力。”

  提升内动力,要注重提升规范管理水平。“提升管理水平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核心抓手。”市政协常委、致公党重庆市委会专职副主委潘为民建议,健全管理制度,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管理能力。

  提升内动力,要注重加速产业数智转型。“数智技术为各行各业发展深度赋能所取得的成绩,启发我们要思考如何促进数智技术与农业经营联动发展。”市政协农业农村委副主任、西南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生物学研究中心主任夏庆友建议,加速产业数智转型,夯实农业数智技术底座,组建数智农业联合会,共建数智农业区域品牌。

  聚焦“规划—补贴—协同” 提升服务力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要聚焦“规划—补贴—协同” 提升服务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既有量的要求又有质的要求,既需要优化结构又需要解决难题,通过全面均衡协调发展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委农业农村工委副书记、市政协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文明维呼吁,围绕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均衡发展提升服务力,立足资源禀赋,完善规划布局,注重城乡融合、三产融合、主体融合、平台融合,力求规划与需求相一致,着力助推“两群”地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政协委员、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张菡建议,完善补贴制度,加大补贴支持力度,提高资金发放效率;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力求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需要涉农部门协同工作。”市政协委员、民革重庆市委会秘书长刘金萍认为,要优化跨部门“联席会”制度,建立综合评价机制,构建“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面向经营主体需求,增强部门间业务协同合力。

  聚焦“用地—人才—金融” 提升保障力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要聚焦“用地—人才—金融”提升保障力。

  “民以食为天,农以地为本,用地保障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市政协常委、市政协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唐双福建议,统筹推进用地保障,制定产业用地技术标准,加快推进以产能效益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土地“五合一”改革试点,为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综合窗口服务。

  市政协委员、丰都县政协主席向文明则关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支撑问题。他呼吁建好人才库,提升经营者队伍综合能力、从业者队伍整体素质、管理服务者队伍专业水平。

  “近年来,我市全面推广‘长江渝融通’融资服务平台,畅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贷渠道,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市政协农业农村委副主任、黔江区政协主席姚登惠认为,应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提升双向主动性,共同打造良好金融环境。

  聚焦“资本—市场—政府”提升带动力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要聚焦“资本—市场—政府” 提升带动力。

  “社会资本下乡有效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市政协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市畜牧科学院副院长周建英建议,鼓励社会资本有序投资农业、农村,加强对社会资本下乡的全过程监管,创造良好的社会资本下乡环境。

  市政协委员、垫江县政协主席郑小波建议,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市—县(区)—乡(镇)”三级服务体系,建好信息平台,着力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清单式、菜单式和点单式定制服务,确保供需畅通。

  市政协委员、巫山县委统战部部长刘海燕建议,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要素保障体系,构建有效沟通渠道,加强政府对农业经营的宏观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金融、劳动力市场,引导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示范基地+品牌打造+农旅融合”的新型农业经营发展体系,提高综合效益。

  部门回应

  市农业农村委

  ·培优扶强经营主体,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级联创”,培育“链主”企业,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培育

  ·推动经营主体协同发展,围绕重点产业链组建产业化联合体,实现优势互补、抱团发展

  ·强化经营主体人才支撑,鼓励各类人才下乡、返乡、入乡创新创业

  ·加强科技创新和支撑,支持校企、校地合作,采取共建研发机构、实践基地等方式,解决市场主体对研发类人才承载能力不足和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匮乏的问题

  ·加快经营主体数智化发展,继续推进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建设,加快全市“数字乡村”建设步伐

  ·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

  ·规范社会资本下乡,大力营造有利于经营主体落地生根、孵化成长的良好环境

  ·加强主体用地保障,继续实施千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行动

  市财政局

  ·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安排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或接受社会化服务,安排专项资金补贴农机购置,鼓励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集中连片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支持农业保险工作,聚焦“扩面、增品、提标”,不断健全农业保险政策体系

  ·信贷担保、贷款贴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

  ·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安排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集中资源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

  市人力社保局

  ·重点培训专业人员,打造培训供需对接服务应用场景,聚焦农民等重点人员数智素养持续开展技能培训

  ·对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引进、招工用工给予补贴,鼓励加大内部员工培训、培养力度,向农业龙头企业设立市级人才工作站,支持建设创新创业平台

  ·着力加强人才支撑,推进“三支一扶”人才引进项目,实施万名农村劳务经纪人培育工程,建立“家门、车门、厂门”返岗服务机制

  ·完善机制、整合资源、聚焦特色,深入实施“五万计划”,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市商务委

  ·发挥商贸服务业吸纳就业优势,大力开展服务业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推进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建设,带动农村地区创业就业,着力提升重庆电商网商规模和发展能力

  ·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积极推动市场主体拓展海外业务

  ·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为市场主体搭建农村电商平台,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

  ·支持科研人员以专利技术等可以作价评估并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入股成立企业

  ·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方式组建大型专业化龙头企业,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注册登记指导服务

  ·支持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经营权出资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

  ·支持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指派专人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公司注册登记提供指导服务

  市金融监管局

  ·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建立责任台账,形成督办机制,确保政策精准直达

  ·提升金融数字赋能,持续优化“渝金产融”“渝融农信”等数字平台功能,加快推动金融监管综合服务平台搭建

  ·畅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推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积极推进农产品完全成本保险和收益保险试点

  (记者 秦杰)


原文链接:http://www.cqzx.gov.cn/cqzx_content/2023-10/26/content_106067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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