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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风文明进苗寨 移风易俗倡新风 ——南涧县政协通过“院坝协商”助力乡村破除陈规陋习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 云南政协 作者:佚名

  ■记者蔡林燊通讯员杨梅花

  随着新的村规民约的公布实施,南涧彝族自治县乐秋乡乐秋村委会下大湾苗族村的村容村貌和村庄风气焕然一新,得到了村民们的称赞。在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助力下,目前,乐秋乡的苗族村寨已然成为具有“新村庄、新产业、新风尚”属性的宜居村庄。

  乡风文明不断提升、乡村“精气神”不断彰显,这一切都得益于南涧县政协今年在此召开的一场“院坝协商”议事会议。

  直面陈年难题转变思想观念

  今年7月,南涧县政协在乐秋乡乐秋村委会下大湾村苗族乡愁文化记忆馆召开以“遏制陈规陋习,建设文明村寨”为议题的“院坝协商”议事会议,县政协委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利益相关方代表、群众代表等38人参加会议。

  会前,县政协联合乐秋乡成立调研组,分三个工作小组深入乐秋乡苗族村寨开展调研,并与10多名农户、退休苗族干部和部分村(社区)干部进行座谈,就卫生清扫、移风易俗相关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广泛听取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部门人员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村规民约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了较大作用,应将遏制苗族村寨存在的陈规陋习的相关规定纳入村规民约。

  “现在苗族村寨的基础设施完善了,但是户内还存在脏乱差和乱倒垃圾等现象,离绿美村庄的要求还有差距。开展这次协商议事活动,主要讨论把卫生清扫、移风易俗相关规定纳入村规民约。”会议伊始,乐秋乡党委书记张波开门见山地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本次协商议事会议的目的,并鼓励大家针对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我们村的村内卫生是每家负责清扫一段,但是有的村民不仅自己家的卫生搞不好,村庄卫生清扫也不参与,还乱倒垃圾。”乐秋乡麻栗村委会目付地村民小组组长说。

  “原来我以为其他村的习俗和我们村的差不多,走出去一看,才发现悬殊太大了,我尝试着让家里人改变一些不好的习惯,可几乎没有什么效果。”下大湾村在外就读的女大学生杨春华说。

  “现在村内还存在相互攀比、大操大办的现象,一次办客要摆几十桌。”下大湾村村民罗建芳说。

  南涧县政协委员周本国认为,客事办理要再精减一些,如老人生日、孩子升学、小孩出生等事宜就不要大操大办了,一家人庆祝即可,平常的红白事也宜限定在30桌以内、礼金100元。

  经过协商讨论,大家统一了思想。会议达成6项共识:建立卫生清扫制度,村民共同参与打扫庭院和村庄卫生;客事办理本着节约原则,办客不攀比,宴席讲科学;请客范围以本家户族、至亲及本村村民为主,不得超范围请客;风俗要尊重,负担不增加;客事办理桌数不能超30桌;杜绝酒驾醉驾,积极参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和新时代文明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成果转化及时焕发文明新风

  此次“院坝协商”紧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议题选择直击要害,从全乡乡村振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邀请了全乡苗族聚居村的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协商,把很多问题摆到桌面上来探讨,正视了问题,让协商工作得到群众支持和参与,共享协商成果。

  通过协商,下大湾村的村规民约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下大湾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布执行,随后,该做法普及至乐秋乡其余6个苗族聚居村寨。此次协商议事会议把民意摆在第一位,真正做到了协商于民、协商为民,推动协商成果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南涧县政协副主席张凌云表示,好的风俗传统要保持,但是也要结合时代的发展。例如,原来“厚养薄葬”就做得很好,现在要继续保持下去。但同时也要对陈规陋习加以约束改进,并以此引导全乡苗族同胞摒弃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让文明乡风融入农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帮助群众甩掉人情“包袱”,减轻生活负担,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走得更加稳健。

  


原文链接:http://www.ynzx.gov.cn/zszx/27103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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