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建议:进一步营造优良的法治建设环境
今年,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提交《关于营造我区法治建设优良环境的提案》,建议着力推进守法普法工作落地生根,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共建共享,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为助力营造我区法治建设优良环境贡献力量。
提案介绍,近年来,我区法治宁夏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普法宣传形式单一,部分地区和部门结合地区、人群、行业特点精准普法、按需普法、创新普法不够,“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的群众知晓度和使用效率不高。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乏力,部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依托司法所和便民服务中心设置,职能交叉、条件简陋、人员欠缺、效率偏低。人民调解组织整体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市、县(区)经费保障不足、标准过低、队伍老化,未设立知识产权、价格争议等专门调解机构。 提案建议,大力推广“互联网+普法宣传”,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探索创新新媒体融合宣传方式。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确保村有法治文化阵地、有宣传队伍、有宣传品牌、有法律顾问,法治乡村建设遍地开花。采取有效措施升级改造“12348”法律服务平台,拓展平台法律咨询、预约办理、协调指导、引导分流、分析研判和监控督查等功能,确保线上线下服务无缝对接,缩短群众与法律、群众与政府的距离,切实发挥平台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鼓励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多参与法律贴心人、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信访及法律援助等工作。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援等公共法律服务,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有效预防信访案件、刑事案件发生。大力推广“塞上枫桥”品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调解人才“专家库”,选聘专职调解员进驻调解中心开展日常调解服务。(记者 韩瑞利)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311/t20231117_795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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