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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周晓梅呼吁:加强“专门学校”建设 让问题少年“获得新生”

发布时间:2024-03-02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周晓梅提交《关于建立宁夏未成年人专门学校的提案》,建议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切实提升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实效。

  

  提案介绍,2019年,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专门学校是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有效场所”“要推动专门教育与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养、刑事处罚等配套衔接,建立科学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体系”,从中央层面确立了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制度。新修订通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提出了对严重不良行为情节恶劣或拒不配合、接受教育矫治措施的未成年人,可以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但由于我区目前尚未建立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导致“无校可去”,已严重制约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犯罪矫治和分级干预工作。

  “尽快启动我区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建设工作,构建专门教育体系,是深入落实《意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客观要求,也是提升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实效的必然要求。”周晓梅建议,我区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专门法规,为专门学校建设和推进等问题提供依据。由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牵头,多部门分工配合,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制定实施方案,探索采取“政府主导、部门支持、民办机构承接、社会力量参与”的运作模式、规定时限,尽快落实专门学校建设工作。会同司法部门对宁夏地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全面掌握五市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等情况,并依据地区人口实际、软硬件配套设施等,综合衡量专门学校选址、建设规模等。依法规范招生和入学程序,建立科学的专门教育体系,按照罪错未成年人年龄分布建设学校、划分年级,规范专门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注重提升专门学校未成年人法律素养,完善专门学校法治教育课程设置,以增强规则意识、法治观念为重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发挥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运用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教育方式,使学生明确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402/t20240227_840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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