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协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报道 > 正文

省安委办省自然灾害应急委办通知要求: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灾害

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 云南政协 作者:佚名

  5月2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灾害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中央驻滇单位及省属企业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当前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通知》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实际,再部署、再检查、再推动、再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立即校正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坚决消除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民航、铁路等中央驻滇单位要深入分析研判汛期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特点,聚焦高速公路、重要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综合利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大型游乐设施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汛期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突发事故灾害应对处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做好矿山、消防、危化品、建筑施工、工贸、燃气、烟花爆竹、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水利、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灾害发生。(记者 朱丹)

  


原文链接:http://www.ynzx.gov.cn/xwjj/273655.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协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政协法制网 zx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