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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光瓶行动”岂是小题大做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江西政协新闻网 作者:佚名

  ● 何勇

  近日,北京市启动“倡导光瓶行动,杜绝用水浪费”专项行动,强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会展、博物馆、宾馆酒店、公共交通、文化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等瓶装饮用水使用重点场所,要带头主动开展“光瓶行动”。

  众所周知,我国是水资源紧缺的国家,公开数据显示,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但在目前,生活中浪费水现象非常严重,数字相当惊人,一点不亚于食物浪费。“一瓶水,一场会;会一散,扔一半”,这是会议场所经常可以看到的一种常态化现象。

  在瓶装水浪费如此严重的现实情况下,应该像倡导“光盘行动”一样倡导“光瓶行动”,拒绝瓶装水浪费,减少瓶装水浪费。首先,有必要完善法律法规,为“光瓶行动”提供法律保障。明确瓶装饮用水使用重点场所负有提醒“光瓶行动”的义务,并制定赋予其实施“光瓶行动”的制度保障,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光瓶行动”提示语,提醒饮用者“光瓶”或者带走本人没有喝完的瓶装水。其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光瓶行动”上要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对存在瓶装水浪费的单位和党员干部,有必要配套问责机制进行倒逼。再者,鼓励瓶装水企业生产、定制适合公共场所使用的小瓶装水,并在包装瓶上附有签写姓名的标签,方便会议会展等公共场所定制、使用。

  “光瓶行动”不是小题大做,而是非常必要的水资源节约行动。事实上,站在杜绝用水浪费的高度,“光瓶行动”不只要倡导,更要成为一种全民自觉行动,人人都应参与到拒绝用水浪费的实际行动之中。


原文链接:https://jxzx.jxnews.com.cn/system/2021/04/30/0192656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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