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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电池回收处理工作亟待提速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 民盟陕西省委会
2020年国内累计退役的动力电池超20万吨,若按70%可用于梯次利用计算,约有累计6万吨电池需报废处理。随着新能源设备的广泛应用,退役动力电池的总量将会持续攀升,预计到2025年,累计退役量约为78万吨,将有约23.4万吨电池需报废处理。
与传统燃油车不同,新能源汽车的报废与淘汰必然涉及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动力电池报废回收环节若处理不当,不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还会引发触电、燃爆、腐蚀等安全隐患。调研发现,首任车主在购买新车时,经销商会对车主信息进行登记,车企可据此对车辆及电池进行跟踪,一旦首任车主出售车辆流入到二手车市场,跟踪链条就会中断,电池的去向就难以掌控。预估2020年退役的电池中,至少有三分之二没有直接流通到正规电池回收企业。
2018年,国家工信部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应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明确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2019年底,工信部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其销售地区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动力电池回收企业的数量及规模悬殊较大。数据显示,仅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新注册量已达4.7万家,但截至2020年7月,动力电池回收相关的企业总数量却只有208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行业发展速度及产业链远远落后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速度。
为此建议:
一、从法律层面构建完善的电池回收体系,保障正规电池回收企业的利益,促进废旧电池回收的良性循环。
二、研究财税、科技、环保等支持政策,与已出台的新能源汽车等相关政策衔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或设立产业基金,推动关键技术和装备的产业化应用,支持电池回收企业发展。
三、依法打击电池污染行为,严格监管二手车市场的废旧电池流通环节,切断废旧电池“黑市”流通链条;摸排检查电瓶车销售点、修理点,查清废旧电池回收点,坚决遏制小作坊随意倾倒废酸的行为。


原文链接:http://www.sxzx.gov.cn/dsj/sqmy/42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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