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走深走实 松江区政协修订出台3份工作制度
为推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走深走实,近日,松江区政协修订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界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地区联络组工作的实施意见》。
在前期出台关于推动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松江区政协此次修订的3份《实施意见》,是对近年来区政协在深入推进“协商在一线”品牌建设中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的固化。
其中,《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15项具体工作,要求专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专委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主责主业,彰显特色优势,着力提升专委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强化自身建设,加强指导服务,努力推动专委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关于加强和改进界别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12项具体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界别工作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彰显界别工作的特色优势和履职成效,有效提升界别工作的聚合力和执行力。《关于加强和改进地区联络组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14项具体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工作站助力基层治理重要作用,立足基层,服务为民,着力推进地区联络组的重点工作任务;联系实际,创新探索,持续完善地区联络组的履职制度机制。
“三个《实施意见》既考虑到基本逻辑面,又把握好运行逻辑面和基层实践面,同时体现专委会、界别、地联组之间的相互支撑联动,确保可操作、能持续、管长远。”松江区政协主席刘其龙表示,松江区将以此次制度出台为契机,持续提升政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促进履职工作增效赋能,以实干实效推动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
原文链接:https://www.shszx.gov.cn/shzx/dqzx/content/e22aaf8c-4752-4e47-a373-e2a72abc1d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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