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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丹:三个结合学党纪 深悟逻辑强担当

发布时间:2024-06-23 来源: 江西省政协 作者:佚名

  《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此次学习教育虽以党纪命名,但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无不紧扣《条例》开展。这是把学《条例》当作路径和切入点,让党员干部深学细悟,搞清楚纪律要求和纪律红线,以《条例》为点、党纪为面,以点带面,最终“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忠诚干净担当”。

  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学《条例》,悟理论逻辑,强政治自觉。这两个重要思想,都是2023年之后在全党正式提出并系统阐述的,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条例》中很多内容都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这两方面的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比如,《条例》的内容和框架体现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分则按六大纪律划出行为底线,与新时代党的建设“5+2”总体布局高度契合;《条例》的总体要求,与党的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高度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党锻造成一块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钢铁。”要让一个有着9800多万党员的百年大党团结成为一块坚硬的钢铁、实现党的领导“如身使臂、如臂使指”,没有党纪的坚强保障,是绝不可能的。只有把《条例》背后的理论逻辑搞清楚,“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才能做到理论清醒、政治坚定、永葆忠诚。

  结合“两学一做”和党史学《条例》,悟制度逻辑、历史逻辑,强思想自觉。党的二十大新修订的《党章》明确提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回顾百年党史,可以看到党的纪律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完善,也可以看到党的纪律建设在血与火的考验中走过的艰辛探索,我更从中深刻感悟到党纪背后有故事,每一个条文都是问题导向的产物。结合党史学《条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条文蕴含的历史逻辑。目前,通过“第一议题”制度、“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已经实现了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两学一做”学条例,是把党章党规党纪贯通起来学,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细悟党内根本大法、党内具体制度规范和纪律红线,它们之间各有侧重、融通互补的制度逻辑,分清基本要求和纪律高压线,知行知止,弄明白哪些是义务、哪些应当为、哪些禁止为,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增强思想自觉。

  结合政协工作、岗位职责学《条例》,悟实践逻辑,强行动自觉。政协虽然不是权力机关、不是行政部门,但政协干部同样是社会人,不是真空人,还是自带“光环”的省直机关干部,同样有廉政风险,不能因为参政不行政而放松要求,要结合政协工作特点和政协干部廉政风险点学《条例》,有针对性地精读细研。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和机关党务、纪检工作的专职干部,不仅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好条例,带头遵守党的“六大纪律”,用铁的纪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更要当党建、纪检工作上的内行人,增强行动自觉,不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悟透条文中的实践逻辑,辨清破纪定性的条文差异,杜绝麻痹心态,绷紧纪律弦,发挥好机关纪委的探头作用,履职尽责,实干担当,做政协机关高质量发展的忠诚卫士,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江西篇章贡献智慧力量。

  (作者系省政协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原文链接:https://jxzx.jxnews.com.cn/system/2024/06/21/0205428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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