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和改进上聚焦用力 不断书写新时代政协专委会工作新篇章
政协专委会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是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重要依托、是联系委员的重要纽带,在政协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重视政协专委会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为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政协专委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专委会主要体现的就是“专”,每个专委会都有自己的专业特点、工作对象和着力重点,如何“专”有所长,就是要下足“专”的文章,深入了解所负责领域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每年跟踪深度研究并形成评估报告,不断沉淀积累,把专委会建成相关领域的政策库、数据库、人才库、案例库,让专委会的工作人员成为该领域的专家,更好服务本领域的委员高质量履职尽责。
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加强和改进专委会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制度的有力举措,作为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升政协工作整体效能的有力抓手,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专委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围绕中心大局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合力、积极参与“京蒙协作 政协助力”、加强委员服务管理、加强和改进经常性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组织保障10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专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职能职责、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等,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强化专委会履职能力建设,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更多政协方案、政协智慧、政协力量。
一、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政协专委会发挥作用的政治保证和根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事业要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做好新时代政协专委会工作,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定海神针”,是政协专委会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我们要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协专委会各项工作之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内蒙古政协各专委会牢牢把握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政治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内蒙古党委工作要求,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每年向党委汇报工作时都把专委会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每年将加强专委会建设列入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各专委会分党组分别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着力加强专委会分党组建设,指导建设履职活动临时党支部和21个界别临时党支部,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有形有效覆盖。这次制定的《意见》,把党对政协专委会领导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了政协党组定期听取专委会工作汇报,政协机关党组要指导好专委会分党组工作,每月召开1次秘书长、专委会主任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协调配合,确保专委会做好各项履职工作。每周调度各专委会办公室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分工、严格要求,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各专委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党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并结合专委会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协专委会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70多年来,人民政协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履行职能的基本遵循,作为政协专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新时代政协专委会工作,就是要牢牢把握主要工作是协商、工作方式是搭台、工作主旨是双向发力,聚焦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务实高效组织好协商议政活动,积极建言献策,推动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内蒙古政协各专委会始终践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要职责,自觉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动工作,认真落实内蒙古党委确定的协商议题,根据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各专委会所联系界别情况,确定年度视察考察计划和界别活动计划,这些工作都是由各专委会牵头组织实施。2023年,内蒙古党委开通代表委员建言直通车,启动政协委员“12345”履职通道试点,各专委会组织引领所联系政协委员积极发声,直接向内蒙古党委建言献策、反映问题。建言渠道开通以来,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占比达70%以上,“提高妇女卫生费标准”“高速公路提速”等一批意见建议转化为制度和实践成果。这次制定的《意见》,从协商、民主监督、视察考察、调研、界别工作5个方面明确了专委会履职重点,提出了助力完成内蒙古两件大事和闯新路、进中游奋斗目标的具体要求。
2024年,我们紧盯内蒙古党委提出实施的“六个工程”,把“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作为今年第一个协商会,责成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牵头组织落实,春节过后就启动开展调研,3月28日就召开了专题协商会,调研报告被内蒙古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成任务清单、推动落实。各专委会扎实推进“京蒙协作 政协助力”工作任务,积极协调联系内蒙古教育、医疗、农牧、文旅、工信、科技等部门,与北京市政协相关专委会建立密切联系,搭建京蒙协作“连心桥”。2024年,围绕京蒙协作“六个倍增计划”召开6场政协助力推进会,全面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深入交流工作思路,明确协作需求。“京蒙协作 政协助力”工作入选内蒙古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大起底、“2023年全区改革优秀案例”。各专委会还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围绕“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政协委员开展信访代办等工作,发挥优势作用,积极献智出力。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关于完善监督体系的十条意见,积极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同党内监督等形式相贯通相协调,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
三、坚持凝心聚力增进团结,是政协专委会发挥作用的职责所系和优势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做好新时代政协专委会工作,必须深刻认识建言资政是履职成果,凝聚共识也是履职成果,甚至是更重要的成果。教育引导广大政协委员紧扣“国之大者”、民生关切认真履职,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宣传政策、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坚定信心的工作,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汇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
内蒙古政协各专委会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把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落实到各项履职工作之中。2023年,内蒙古政协机关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成为内蒙古直属机关2家入选单位之一。今年4月,内蒙古政协文史馆被命名为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这次制定的《意见》,细化了凝聚共识的具体举措,明确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等10个凝聚共识重点作为本届政协工作任务,由各专委会按“一题一团队”的模式持续抓好落实,推动凝聚共识有方向、有目标、有成效。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履职以来,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每年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同创共建活动,组织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开展专题视察考察,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交流、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建立研究基地,教育引导政协委员及各族群众更加由衷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港澳台侨联络和外事委员会有计划地组织港澳委员来内蒙古考察,视情邀请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代表人士来内蒙古考察交流,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医疗专家为归侨侨眷及农牧民开展送医送药送温暖活动,支持香港委员为香港区议会选举和特区政府“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开展街站宣传和投票动员,广泛凝聚起各族各界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2024年,我们举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书画展,以艺术形式呈现内蒙古各族群众手足情深、守望相助的美好景象,吸引社会各界6万余人观展。
四、坚持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是政协专委会发挥作用的立言之要和立行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做好新时代政协专委会工作,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增强履职本领,着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以守正创新精神持续推动专委会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以更高的标准、更好的状态、更大的作为,推动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政协各专委会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依托自身职能职责,持续改进工作,加强探索创新,推动专委会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夯实履职基础。这次制定的《意见》,提出持续深化“提标、提速、提效”行动,着力解决“慢、粗、虚”和“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提前谋划、加快落实、提升质效。今年年初,在内蒙古政协“提标、提速、提效年”动员部署会上,各专委会围绕履职工作、日常工作、干部精神状态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提升的具体举措。针对专委会能力建设不足的问题,各专委会办公室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建立模块化菜单式工作流程,推动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顺畅,营造精益求精、追求极致,紧抓快办、办就办好的浓厚氛围。通过竞争性比选择优调入工作人员,一大批优秀干部得到重用,树立了“有为者有位”的鲜明用人导向。举办3期委员专题培训班,首期由8位内蒙古政协主席会议成员专题授课,覆盖全区三级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2万多人。大力推行委员履职承诺践诺和主动请辞制度,首次在内蒙古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上组织全体委员签订履职承诺书,以专委会为重点,引导所联系委员高质量完成“六个一”(每人每年全程参加全体会议,至少提交一件提案、一篇社情民意信息,参加一次调研或视察考察活动,参加一次学习、一次界别活动)履职任务。
五、坚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是政协专委会发挥作用的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做好新时代政协专委会工作,必须健全和完善政协专委会制度体系,增强工作计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推动专委会工作更加符合时代要求和自身规律特点,为人民政协制度成熟定型提供坚实支撑。
内蒙古政协各专委会坚持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规范政协各项工作、推动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的基础工作,持续加大实践探索和创新力度,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关系顺畅、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在强基固本、守正创新中,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这次制定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建立健全专委会各方面工作制度机制,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以制度机制形式固定下来。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履职以来,就非常重视政协专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2023年,首次配套制定各专委会五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未来五年专委会工作思路、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修订完成专委会通则、专委会分党组工作规则等各项制度文件。2024年,为了加强和改进专委会工作,结合内蒙古政协实际,研究制定了这个《意见》,目的就是提升专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而推动专委会工作整体能力提升。
今年是新中国和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内蒙古政协将大力发扬优良传统,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牢记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内蒙古两件大事和闯新路、进中游奋斗目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不断加强专委会自身能力建设,在奋力书写新时代政协专委会工作新篇章中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
(作者张延昆系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
原文链接:http://www.tjszx.gov.cn/xxyd/system/2024/06/27/0300157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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