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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勇:协商式监督为城市文化建设助力赋能

发布时间:2024-06-29 来源: 江西省政协 作者:佚名

  近年来,九江市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协商式监督的性质定位,坚持以政协组织为依托、以程序机制为保障,以“察、问、评、书”为要诀,大力开展城市文化建设协商式监督系列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以“察”为先,把握“三优势”,让协商式监督在城市文化建设中“贴得紧”“融进去”

  “察”即委员视察。相对于其他民主监督形式,委员视察具有三点优势。一是更具依据性。《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组织委员视察、考察和调查……”委员视察作为一种监督形式“师出有名”。二是更具组织性。委员视察的组织性明显,尤其是组织者的高规格和参与者的高层次以及因集中进行的高态势,使得视察更增权威性。被视察单位重视程度更高、配合视察更主动,委员因此顾虑更少、发现问题更仔细、发表意见更充分。三是更具广泛性。城市文化建设视察,内容丰富、程序严格,所涉及的工作往往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党政领导关心的重点,更为聚焦瞩目。通过委员集中视察,不仅有利于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功能,也能够形成有影响的社会舆论效应,从而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九江市政协不断加强委员视察工作,推动出台了《九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九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九江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实施方案》。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城市文化建设情况监督,仅2023年就提交了20余篇调研报告、发言材料和提案,经过整理提出100多条意见建议,涉及市委、市政府10多个委办局、3个区政府,处理问题30余个,展现了“察”出“真问题”、推动“真解决”的视察效率和成果。

  二、以“问”为镜,搭建“三平台”,让协商式监督在城市文化建设中“靶向准”“落点实”

  “问”即电视问政。这是协商监督公开问政的“特色功能”,也是民意表达、舆论监督、民主协商的一个重要渠道,要做好“三个搭建”。一是搭建一个“问题曝光台”。以问题为导向,确定协商事项。设置“问政现场”“委员有话说”“群众来电”等环节,把问题曝光、把矛盾解剖,由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和相关代表对问政部门开展当面问询,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落实责任,进而推动问题解决。二是搭建一个“政策宣讲台”。以政策导向,界定问题性质。在“问政进行时,政务直通车”栏目中,以“主持人对话部门一把手”的形式,宣传政策法规,回应市民关切。进一步深化界别群众对党政决策部署的理解和把握,把党的政策和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三是搭建一个“工作展示台”。以责任为导向,分清纠错对象。问政现场,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等监督主体,不是简单生硬地直面问题提出批评或反对意见,而是有理有据把问题摆出来、建议提出来;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是被动机械地听意见、作答复,而是敞开心扉把职责讲出来、把想法说出来、把难处提出来。

  九江市政协“电视问政”自2015年启动以来,通过不断优化创新、提质增效,已对16个市直部门开展电视问政,推动解决涉及交通出行、教育医疗、城市管理等方面问题3800多个,扩大了政协影响力、汇聚了发展正能量,有效助推城市文化建设环境的提升。

  三、以“评”为尺,做到“三结合”,让协商式监督在城市文化建设中“接地气”“有声势”

  “评”即民主评议。在城市文化建设中,民主评议作为深化协商式监督工作的“突破口”和“度量尺”,不仅要坚持民意导向,注重测评结果,还须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把民主评议与视察工作结合起来。评议前将视察情况罗列整理,作为参考。评议中让界别委员“动”起来,让现场氛围“浓”起来,让市民自发参与进来。评议后及时把一些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撰写成建议案、提案或以社情民意信息专报的形式报送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促进有关问题解决。二是把民主评议与电视问政结合起来。民主评议要范围“广”、过程“真”、效果“实”,同样要置于监督之中,防止走过场。每次开展电视问政都邀请电台、日报等媒体加大报道力度,集中评议大会内容在电视上全程播放,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拓展民主评议的深度和广度,扩大政协民主评议的社会影响力。三是把民主评议与考核情况结合起来。民主评议不能全靠打分,否则会出现评议结果与考核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对民主评议所收集意见的社会影响面,既看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对所收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也看有关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再将综合情况协商讨论,确定若干部门和单位作为下一年协商监督重点对象。

  九江市政协将民主评议融入“有事先商量”协商民主工作中,与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办理等有机结合,动员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多渠道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比如,组织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对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市区中小学名校集团化办学的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面商沟通、答复规范、办理落实等5个方面进行了现场打分。还通过政协委员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教育局负责人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形成了对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结果的双向评价。

  四、以“书”为方,实现“三提高”,让协商式监督在城市文化建设中“显刚性”“有实效”

  “书”即协商监督建议书。2022年5月,九江市政协出台了《民主监督(协商)建议书实施办法》,明确对委员比较关注、社情民意信息比较集中、委员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工作和事项,向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效果不显、回应不及时的部门和单位发出建议书,督促其整改落实。该办法实施后,带来了三个明显效果。一是提高了协商式监督的操作性。在以往的协商中,对发现的问题往往以口头建议的形式为主,致使一些意见得不到有效落实。民主监督(协商)建议书,能够直指“病灶”提出建议,有的放矢帮助整改,在彰显民主监督力度的同时,进一步体现协商式监督的温度。二是提高了协商式监督的针对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是该制度顺利实施的“法宝”,政协组织与政协委员更加深刻认识到要把党委政府关注的或正要抓落实的事项作为协商式监督的重点,各专委会更加积极组织委员通过视察、走访和约谈,准确发送“建议书”,把一些重要情况和群众意见及时提醒反馈给相关部门。三是提高了协商式监督的实效性。在建议书发出后,相关专委会紧盯接“书”单位,跟踪办理情况。若整改落实不力,白色建议书将“升级”为黄色建议书,继续促其改进。对于仍不接受、不执行或虚假执行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确保监督效果“不打折”。相关单位更加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围绕共同关注的主题“有事先商量”。对政协委员通过组织形式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有问必答,极大提高协商式监督的实效性。

  利用“小药方”,做实“大文章”。 2022年8月,首份建议书给了市行政审批局。委员通过提案、视察、社情民意等渠道并结合前期电视问政整改问题的情况,提出“建立针对业务调整的常态化培训机制”等建议。接到建议书后,市行政审批局迅速对照建议逐项进行整改,通过健全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等措施,回应建议书提出的问题建议,实现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实践证明,在城市文化建设协商式监督中推行建议书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民主监督实效,丰富了城市文化建设中协商式监督的履职实践。

  (作者系九江市政协主席)


原文链接:https://jxzx.jxnews.com.cn/system/2024/06/28/0205507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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