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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卢黎奎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7-04 来源: 云南政协 作者:佚名

  云政复〔2024〕44号

  丽江市人民政府: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卢黎奎同志为烈士的请示》(丽政请〔2023〕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1年3月27日,卢黎奎同志在扑救丽江市宁蒗县原大兴镇安乐社区(现紫玛街道清泉社区)清泉村东侧森林火灾时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评定卢黎奎同志为烈士。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www.ynzx.gov.cn/gwfb/27438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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