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起安全“警戒线”
“帮信罪”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帮凶”。
“近年来,各省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涉帮信罪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涉帮信罪案件多发,需要追溯问题根源,协同推动社会治理。”天津市政协委员、天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侯智调研提出加强未成年人涉帮信罪犯罪治理工作建议。
侯智分析未成年人涉帮信犯罪案件的突出特点认为,目前案件类型以“两卡”为主,行为模式上主要是通过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方式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未成年人往往为“卡农”级别,帮助方式单一,处于犯罪链条、层级底端。且犯罪动机以快速牟利为主,如涉案未成年人低收入特征明显,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父母监护存在一定缺失,参与犯罪动机也多数是因为缺少经济收入,为赚取快钱牟利为主。
“未成年人办卡存在盲目性,涉案金额相对较小,普遍获利较少。”在侯智看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为实施帮信行为盲目使用自己身份信息办理“两卡”,相比成年犯罪嫌疑人转账金额偏低且绝大多数获利甚微。
为什么未成年人涉帮信犯罪高发?分析原因,侯智认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经济收入低,快速获利享乐和侥幸心理作祟,极易受到犯罪分子诱导。部分未成年人在物质生活上存在攀比心理,为弥补自身经济能力不足,甘愿沦为他人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同时,家庭内部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与管理。未成年人既具有一定独立性,又存在一定依赖性,需要家庭成员的教育呵护,一些未成年人的家庭存在监护缺失,不能提供维持其日常生活的经济支持,也没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网络平台、金融机构等监管防控风险能力不足;对未成年人防范帮信犯罪的法治宣传不够,延伸司法职能推进社会治理不充分。”侯智认为,互联网平台对信息内容把关不严,监督不到位,一些未成年人因虚假、违法招聘广告,陷入犯罪分子设计的陷阱。学校、社会、司法机关专门针对未成年人涉嫌帮信罪的法治宣传效果不佳,针对未成年人涉嫌帮信犯罪司法治理与社会治理还没有形成合力。
“要提升帮信犯罪惩治精准度,加强对金融、互联网等行业监管。”在侯智看来,要建立早期干预、刑事行政衔接等机制,注重诉前分流、分类处理,行、刑案件依法分流,既防止将行政案件升格为刑事案件,又防止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加强对网络平台的严格监管,规范网络招聘服务,拓宽举报监督线索来源,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严格规范金融行业管理秩序,严把未成年人信用卡申领程序,依法打击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加大对异常账户的监管力度。采取未成年人网络、经济行为分级管理、风险提示和预警等技术干预措施,构筑安全“警戒线”。
如何构建未成年人帮信犯罪防治新格局?侯智建议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知识传授与人格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社区、街道、乡镇等社会主体做好就业服务指导,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探索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服务令”制度,通过完成相应的社会公益服务,培养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责任感。同时,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针对院校特点,大力开展兼职、实习、求职法治教育。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做好网络犯罪法律知识的广泛宣传教育和针对未成年人特殊人群的普法宣传,实现宣教效果持续化、最大化。
原文链接:http://www.tjszx.gov.cn/wylz/system/2024/07/11/0300159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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