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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联名建议:加强档案宣传让档案资源“活”起来

发布时间:2024-07-13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卢红和吴会军联名提交《关于定期移交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宣传的提案》,建议我区加强档案宣传,让档案资源“活”起来。

  

  提案介绍,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又历经1996年7月5日、2016年11月7日、2020年6月20日三次修正。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四条规定“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第十五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但目前,银川市档案馆接收政府机关移交档案截止时间为2015年,2015年之后档案未移交;城建档案也存在有部分工程档案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已经完工,但没有档案资料。在档案利用方面,档案的开放效率、社会效益还不高,数字化建设进程相对缓慢。

  建议我区明确全面完整地移交档案资料的具体期间,明确未定期移交档案的处理措施等,以便保证各类资料按时归档,保障社会各方面依法利用档案资料;加大对各级单位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定期检查并提出整改。紧密结合新时代档案事业发展新要求,创新宣传模式,将新媒体平台的便捷性和线下宣传活动的互动性相结合,构建多元化宣传模式,真正让档案资源“活”起来,有效提升宣传效果。完善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完备的档案信息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保证档案和档案信息数字化的绝对安全。(记者 郝 婧)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407/t20240709_893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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