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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建议:强化零售药店监管 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4-08-15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零售药店数量多、服务人数广、便利性强,在保障药品供应、提供药品咨询、指导合理用药、普及健康知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今年,自治区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提交《关于加强对社会零售药店监管的提案》,建议合理规范社会零售药店零售药品价格、健全定点零售药店的综合治理体系。

  

  提案介绍,截至2023年8月中旬,全区纳入自治区药监部门“阳光药店”信息系统管理的零售药店达4546家。但随着社会零售药店数量剧增,难免良莠不齐。截至2023年8月底,全区检查药店及医疗机构3380余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3起,罚没款87.97万元;共处理涉疫药品、医疗器械消费者投诉30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经开展相关调研发现,我区社会零售药店存在着价格乱象,同一药品价格相差悬殊,甚至同一药店同一药品不同时段不同人员售药,价格差别也很大。为了缓解医院就诊压力,一部分慢病患者或长期服某一类药物的患者会就近到社会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或携带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悬殊的差价既让患者怀疑药品的安全性,也容易产生纠纷。

  自治区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建议,制定相应法规,并定期检查。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也为保障社会零售药店合法经营,尽早制止同一零售药品价格混乱现象。合理规范社会零售药店零售药品价格。加强行业管理,各零售药店间横向联系,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加强自身管理,提高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能力。药品不同于食品,对社会零售药店广告推销药品、以优惠活动促销药品的行为加强监管。(记者 韩瑞利)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408/t20240813_908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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