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进了大修基金“钱袋子” 平原县采纳政协委员建议有效利用小区物业公共收益保障住户利益
“我们小区物业的广告收入等存到了大修基金里面,这个做法太好了,以后小区的维修费用有了更多保障。”近日,家住平原县龙门街道湖畔丽园小区的刘先生谈起这一举措竖起了大拇指。将小区物业公共收益存入大修基金的“钱袋子”,这一改变得益于平原县政协常委谭振鹏的倾情助力。
近年来,小区物业矛盾增大,随着小区建筑和设施老旧老化,维修更新需要的资金存在巨大缺口,陷入“归集难”“续筹难”的困境。作为房屋的“养老金”,大修基金与每名小区居民生活息息相关。这件事引起了谭振鹏的关注。他深入多个小区开展调研,听取居民意见建议,在平原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了提案“关于解决我县物业小区公共收益转化大修基金‘操作难’的建议”。他极力呼吁制定《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将公共收益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作为一项明确规定,并约定缴纳比例(或金额),明确不报、少报公共收益的行为和出现侵占等行为的处罚措施。同时,他建议制定公共收益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入账流程,将公共收益入账的相关信息通过查询渠道向业主公开,让业主了解公共收益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入账时间、金额。该提案得到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提案主办单位——平原县住建局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多次开展调研,与委员、居民代表、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交流,吸纳建议。目前,其下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已制定详细的公共收益交存流程,明确了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格式化内容,为移交公共收益提供了便利。据介绍,小区公共收益在街道检查并公示后,即可向资金管理中心移交,同时,公共收益将按小区建账,用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
目前,平原县龙门街道所辖的湖滨花园和檀都小区已按照交存流程将小区公共收益交存至该县住建局维修资金专户。“提案建议落实到位,我很满意。”谭振鹏表示,希望该措施能尽快落实到每个物业小区,尽可能保障每名住户的利益。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3167/202312/92fcdb54-dd79-4c80-9906-285adbc709c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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