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小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法典表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不仅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文献,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律领域的具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共产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财富。在法律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经融入到我国民法体系中,成为民法典的核心和灵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十二个方面的内容,在民法典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立法表达。这些价值观在民法典中得到彰显,不仅体现在民法典的立法宗旨中,也贯穿于整部法典的具体规定之中。
民法典在立法宗旨上明确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民法典开宗明义第一条就写明了立法宗旨,明确指出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进民法总则,这是整个民法总则的核心和灵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典,无疑是凝结中华民族精神最自然、最正式的表达方式。这表明,在立法过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作为指导原则,旨在促进社会和谐、公平和正义。因此,民法典不仅是法律规范的编纂,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表达。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化,旨在将这些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成为指导民事行为和司法适用的基本准则。
民法典通过具体法律规则来间接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直接规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六个关键词,即民主、文明、自由、平等、公正和诚信。这些关键词在民法典的各个章节中得到体现,从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具体的法律条文中。
关于民主,民法典坚持民主立法原则,保障公民的民事权利。例如,在第93条规定捐助法人的章程及组织机构时,明确规定了“应当设理事会、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直接体现了“民主”这一关键词。
关于文明,民法典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强调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此外,民法典还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如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关于自由,民法典在多处规定了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婚姻自由等方面的内容。例如,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1041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关于平等,民法典强调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同时,在物权保护方面也坚持平等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
关于公正,民法典在多处规定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例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关于诚信,作为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贯穿于整个法律文本之中。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此外,民法典还通过具体的法律规范来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民法典中关于见义勇为、好意同乘、文明养犬、遗产管理人、监护制度等规定,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律中的具体体现。这些规定不仅体现了法治精神,也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和谐、公正、友善等价值追求。
民法典通过法律原则来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司法实务产生深远影响。如诚实信用原则和绿色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古老的道德戒律,诚信入法也是很早就出现的法律现象。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调整的社会关系不断扩大,已经从私法契约扩至行政允诺范围,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覆盖公法和私法领域不无关系。绿色原则则是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价值观的立法成果,该条款将成为环境保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直接裁判规范,对司法实务产生深远影响。
人民法院通过公正高效的裁判,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确保每一项司法判决都能体现法治精神。通过审理重大典型案件,反映社会主义法治的进步和公平正义的实现。通过适用民法典的具体规定,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如物权、合同权、人格权等,确保民事交往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合理判定和执行。依法审理涉及担保制度的相关案件,精准处理担保合同效力及担保责任分担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指导全国各级法院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从而保证法律实施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比如,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坚持契约自由原则,同时注意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防止权利滥用和不公平条款的产生。通过典型案例的裁判,发挥司法对人们行为的引导作用。例如,在处理涉及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案件时,既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倡导网络空间的文明与和谐,反对网络暴力和人肉搜索等违法行为。
人民法院在运用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时,始终坚持和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不仅体现在严格司法、公正裁决上,更体现在通过司法引导和促进整个社会尤其是青少年群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上。通过这样的方式,更好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总之,民法典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表达,不仅在立法宗旨上明确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也在具体法律规则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通过民法典的实施和普及,将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进步。
(作者系湖北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原文链接:http://www.hbzx.gov.cn/54/2024-09-06/65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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