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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健:推进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利用

发布时间:2024-09-08 来源: 江西省政协 作者:佚名

  上饶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婺源时的殷殷嘱托,感恩奋进,推动传统村落焕发生机活力。市政协紧跟省政协步伐,将“坚持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推进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利用”,作为今年市委书记与政协委员“面对面”专题协商暨市政协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主题。7月30日召开专题协商会议,市委主要领导就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利用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场拍板要求市、县两级旅游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文物保护,解决了保护利用的关键问题。通过协商,我们凝聚了五点共识:

  坚持高位推动,压实工作责任。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内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盘棋联动机制。

  坚持保护为先,守牢风貌底线。开展传统村落全覆盖调查摸底,形成“一村一档”,做到变化可溯。修订推行全市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细化配套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加快编制市县两级传统村落整体保护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强力推动传统村落、历史(传统)建筑、文保单位实现“应报尽报”“应保尽保”。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标准、导则和风貌保护负面清单,对历史(传统)建筑维修改造项目一律派遣“文物监理”。

  坚持活化利用,激发创造活力。突出古色兴村,结合“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建设,集聚资源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注重文旅融合,通过“植入式”经营模式,将更多适合发展民宿、休闲康养的传统村落推向市场。坚持因地制宜,实现“一地一策”“一村一案”。强化传统村落智慧管理,全景、百科式展现传统村落独特魅力。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共建共享。强化“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好“赣事好商量”协商平台,把传统村落保护列入村规民约,引导提升各方参与的自觉性、主动性。组建专家库,推进“校村共建”。培育乡土人才,开展古建传统工匠认定并优先使用。推进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丰富非遗传习体验和活态传承。

  坚持要素保障,破解发展难题。编制传统村落投资推荐名录,加强对外招商。积极争取上级各方面政策、资金支持。试行发行政府专项债,设立专项基金,探索古建筑入市流转和传统建筑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合法农房入股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省政协委员,上饶市政协主席)


原文链接:https://jxzx.jxnews.com.cn/system/2024/09/05/0206240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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