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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协建议: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

发布时间:2024-09-12 来源: 河南政协 作者:佚名

  近年来,广东扎实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其中,补齐乡镇基础教育短板事关民生,也是广东建设教育强省亟待破解的难题。

  为此,广东省政协在2023年开展了“提高我省乡镇(街道)‘三所学校’办学质量”专题调研,深入乡镇,与“三所学校”(1所乡镇中心幼儿园、1所乡镇中心小学、1所寄宿制中学)校长、教师代表进行座谈交流。调研组发现,部分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乡村,“三所学校”面临着教师老龄化、教师招聘难等问题。对此,调研组建议优化教师招聘流程和交流机制,对于乡村中小学教师的招聘,要适当调整学历要求,注重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以便吸引更多热心于乡村教育的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此外,调研组还建议合理分配发达与偏远地区教师编制资源,积极推进教师轮岗工作。

  乡村缺教师,尤其缺少优秀教师。今年,省政协委员刘松林再次聚焦“三所学校”建设,建议要保障教师待遇,让农村学校教师安心扎根农村教书育人。同时,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教师编制配置、岗位设置、教师聘任等工作,在人才引进分配时优先考虑乡镇“三所学校”,配齐学科教师。

  引进人才是破题的关键,也是委员们重点关注的焦点。在今年6月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在讨论如何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时,与会者多次提及教育人才问题。大家纷纷表示可从“以城带乡”入手,推进县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开展“名优教师送教下乡”活动,将教育人才引进欠发达地区。民进广东省委会也在今年的提案中建议加大紧缺学科教师的培养和配置,通过乡村学区内“走教”、本土化培养、定向招生、委托培养等方式,补足配齐乡村教育的缺口和短板,缓解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

  然而,乡村教师不仅要“下得去”,还要“留得住、教得好、发展好”。民进广东省委会提案建议提高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特殊津贴和福利待遇,坚持“越向基层,越偏远,越艰苦,教师津贴和地位越高”的原则,提供住房和交通保障,实行教师家属医疗优惠政策,落实乡村教育行政奖励制度、乡村教师荣誉制度、职称评定倾斜政策等,激发教师对于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参与感、职业幸福感和学习进步的积极性,引导教师向更高专业层次上发展。

  这些建议得到了广东省有关部门的肯定和采纳。近年来,广东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每年统筹安排“两个不低于或高于”、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等用于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补助资金超30亿元。目前,全省各县(市、区)基本实现“两个不低于或高于”目标要求。同时,广东还创新优化教师评价机制和管理体制,拓宽基层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通道,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多措并举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原文链接:https://www.hnzx.gov.cn/2024/09-10/4342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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