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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大会发言摘登

发布时间:2024-09-12 来源: 广西政协网 作者:佚名

  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 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

  ——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大会发言摘登

  

  付建文常委代表民革广西区委发言

  强化育龄女性就业保障

  营造生育友好氛围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人口红利减弱将进一步加速人口老龄化进程,对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保持人力资源禀赋等带来挑战。

  

  建议:

  

  (一)加强法律研究,建立和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家庭各方共同承担养育责任的机制。系统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推动父母育儿假、男性陪产假等生育相关假期真正得到落实。提高生育津贴比例,明确生育相关假期的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现有政策,鼓励各地探索差异化补贴。开设生育维权热线,对维护妇女产假、哺乳假等法定权利执行不到位的用人单位加强监督、督促。建立法院、妇联联动机制,为权益受到损害的孕产期妇女提供免费司法援助。支持各市探索制定差异化生育补助和生育津贴政策。

  

  (三)加快推广“妈妈岗”、弹性工作制,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积极探索“妈妈岗”就业新模式,通过实行弹性工时制度,帮助育龄妇女实现灵活就业。加强生育后妇女再就业培训和帮扶,帮助其做好职业规划,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就业竞争力。

  

  

  邓路遥常委代表民建广西区委发言

  健全住房保障政策

  实现“生有住”“育有房”

  

  

  

  据调研,我区近年来支持各地在配租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时,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因素,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但存在申请流程复杂、覆盖面不够等问题,保障性住房供应侧重于小户型和标准化设计,难以满足多子女家庭需求。

  

  建议:

  

  (一)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满足更多育龄家庭居住需求。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优先满足育龄家庭、多子女家庭对大户型的需求。鼓励、支持和引导开发商设计更多适合多子女家庭居住户型,积极建设亲子小区。

  

  (二)积极引导育龄家庭购买住房,支持他们“以小换大”“以旧换新”。针对育龄青年首次购房、有孩家庭换房、多孩家庭二次购房等,制定差异化购买房屋优惠政策。各市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政策,探索出台购房补贴政策。

  

  (三)大力支持育龄家庭租赁住房,引导他们“便宜租房”“先租后买”。在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上,给予多子女家庭申购优先照顾。对选择租赁补贴且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租房家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引导他们“先租后买”。

  

  

  自治区政协常委,桂林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陈丽华发言

  探索托育服务多元化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随着我国人口发展进入新常态,很多地区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趋势。托育服务有缺口导致许多家庭担忧婴幼儿“没人管”是出生人口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良好的托育服务能够解放家庭劳动力,更有利于下一代健康成长。

  

  建议:

  

  (一)加大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坚持高站位推动、高水平保障,在公共服务范畴内优先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进现有分段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加大对普惠托育服务的财政投入,重点保障经济困难家庭的托育需求。

  

  (二)打造多元托育经营模式,满足差异化需求。规范、简化举办托育机构的审批手续。探索“托幼一体化”衔接,支持现有幼儿园申报建立托育园或开设托班,有效拓展教育资源,提升服务质量。倡导多元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

  

  (三)加强行业监管和创新服务模式,促进“幼有善育”。建立健全托育服务行业准入、安全监管、追责问责等机制。探索“小区内、家门口”托育模式,为群众提供“身边的托育”。完善托育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高托育人员专业素养和行业服务质量。

  

  

  自治区政协常委、住邕自治区政协委员召集人杜伟发言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以“小托育”助力“大民生”

  

  

  

  南宁市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幼有善育”为目标,积极构建以普惠示范为引领,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建民营为主体,社会兴办、单位自建、社区托育、家庭照护并重的多元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建议:

  

  (一)持续发展多种形式普惠托育服务。大力推进各县(市、区)和开发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社区公办普惠托育机构建设,继续探索推进医育结合,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

  

  (二)加大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将公办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列为项目内容,给予备案的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出台托育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促进普惠托育机构健康发展。

  

  (三)提升托育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支持高等院校和中、高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专业,依托学校建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体教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地,举办托育服务职业技能大赛,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

  

  (四)规范服务标准强化综合监管。制定托育机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管理细则。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坚决守住机构婴幼儿安全健康底线。

  

  

  自治区政协常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铁路建设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九三学社广西区委副主委(兼)陆云发言

  加快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有效破解婴幼儿照护难题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工作,建立以自治区、市两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龙头,县级公办托育机构为支撑的区域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在提高年轻人生育意愿、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议:

  

  (一)扩大托育供给,丰富服务类型。通过“搭便车”方式将2—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纳入学前教育体系,与学前教育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深化医育结合,提高服务质量,支持和引导更多的公立医院发展托育服务。

  

  (二)完善政策法规,制定行业标准。深入调研《广西托育机构设置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情况,尽快修订和完善。制定出台符合我区实际的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准入标准、运营规范、监管执法机制。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大保障力度。构建违法查处、日常检查、动态管理、诚信评价等综合监管联动机制和监管平台。指导成立婴幼儿托育服务协会,促进行业自律。

  

  (四)加强专业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将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加强从业人员实际操作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增加行业吸引力,减少人员流动。

  

  

  自治区政协常委,玉林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吕剑枫发言

  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

  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全面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但仍然存在“不愿生、生不出、生不好”的现象。

  

  建议:

  

  (一)培养正确的生育观念,积极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氛围。引导大学生树立美好健康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和群团组织优势,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二)建立完善服务体系,保障妇幼健康权益。推进妇幼健康疾病专科防治一体化建设,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疑难疾病和罕见病防治服务。构建防、筛、治、康全链条信息化服务体系,强化源头防控。

  

  (三)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推进辅助生殖技术。建立和完善生殖健康与不孕不育领域的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机制,构建生殖医学联盟绿色通道,不断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双向转诊顺畅。

  

  (四)坚持中西医协同发展,提高优生优育水平。将中医治疗融入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利用中医中药、针灸等手段,进一步提升孕产期医疗服务水平。

  

  

  自治区政协常委、贵港市林业局局长、民盟贵港市委主委陈永逸发言

  优化生育医疗保障政策

  切实降低生育成本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当前,我区正处于人口发展战略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落实医保生育政策方面,面临着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有限、生育费用不合理支出等困难和问题。

  

  建议:

  

  (一)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将现行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扩大到全部职工医保参保人群,实现职工人群“全覆盖”。将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纳入参保范围。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作用,保障失业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

  

  (二)优化医疗费用管理政策。将职工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并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纳入DRG(按病组付费)支付管理,降低职工生育成本,进一步保障居民权益。

  

  (三)适当扩大保障支付范围。探索制定标准化的产检一揽子服务包,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覆盖全体参保人员。

  

  (四)创新生育津贴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障制度顶层设计,将生育医疗费用完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另行单独建立覆盖全民的生育津贴制度。

  

  

  自治区政协常委,北海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毛艳琼发言

  完善地中海贫血防控机制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地中海贫血是我国南方地区高发的遗传性疾病。广西是我国地贫基因携带率最高的地区,历经多年努力,地贫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但在一些边远乡村和流动人口中,防控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建议:

  

  (一)优化预防机制,确保防控网络“织得密”。依托全国地贫协作网平台,建立三级地贫防控技术网络体系。加强流动婚育人群地贫基因普查、孕期高风险人群产前诊断、新生儿地贫筛查。

  

  (二)强化创新机制,推动医疗服务“做得好”。加快构建紧密型医联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加大引才育才力度,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三)健全联动机制,实现防控关口“把得严”。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共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防控实效。

  

  (四)完善救助体系,保障患者权益“兜得牢”。健全我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适当提高地贫患者的医疗救助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五)深化合作机制,携手东盟推动防控“走得远”。我区和东盟国家都是地贫高发地区,应保持密切交流与合作,及时分享双方的研究成果、防控策略等,共同推动地贫诊断、治疗和预防技术的创新和运用。

  

  

  

  自治区政协常委、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进河池市总支部主委马丹葵发言

  推进妇幼保健机构

  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近年来,广西着力构建以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医院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水平。河池市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仍面临人才缺乏等困难。

  

  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加快各级妇幼机构新院区规划建设,出台政策支持,保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具备与其职责任务相符合的业务用房、床位、设备等基础设施。

  

  (二)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出台人才引进相关激励政策,加强高层次、高学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薪酬制度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推进妇幼专业人才订单定向培养。

  

  (三)加大妇幼保健网底建设力度。村一级妇幼保健工作由村级卫生室承担并纳入乡镇、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在村卫生室配备妇幼保健人员,建立一支覆盖城乡的网底保健队伍。

  

  (四)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妇幼保健工作及其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认识,营造支持妇幼保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gxzx.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4&id=5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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