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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提升民企在国企混改中参与度和话语权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广西政协网 作者:佚名

  完善工作机制

  提升民企在国企混改中参与度和话语权

  ——黄东委员的发言

  

  近年来,国企改革稳步推进,其中引入民企等社会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堪称最受重视的内容之一。实践证明,民企参与国企混改,不仅对国企更好发展、更好适应市场化要求具有重要作用,对提高民间资本使用效率、增强民营企业发展热情、加大民间资本投入力度也发挥了积极作用,起到了催化剂的效果。

  

  当前,广西国资委监管各级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共有700多户,占比接近45%。广西民营企业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个体工商户超过320多万人,民营经济GDP占全区总量55%,提供税收占66%。民营经济增速明显加快,占GDP比重稳步提高,对经济贡献突出,发展态势呈现良好新局面,已成为支撑全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虽然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都加快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很多地方提出了具体的混改方案并付诸实践,我区已有吉利百矿、绿地建工等成功案例,但国企混改进度并不是很理想,民企参与国企混改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拓展。具体来说,国企方面,仍存在着不少特权和优势,内部行政化色彩较浓、政企政资区分不明显,导致民营企业家话语权较弱;民企方面,行业准入门槛较高、投资权益得不到保障、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且政策缺乏落实机制。此外,不少混改流于形式,存在有“混”而不“改”的现象,民营资本作用发挥有限,混改企业决策与经营行为没有根本性转变,在经营管理上行政化色彩依然较浓,法人治理结构“有形无神”。

  

  当前,亟需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充分发挥民企优势,为民企在参与国企混改中进一步提供保障,全面激发民企积极参与国企混改的积极性,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不断壮大混改企业经济实力,增强发展活力。

  

  为此,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民企参与国企混改亟要必要的动力机制来推动、灵活有效的政策来引导,明确的混改机构来指导操作。建议设立“民企参与国企混改”专门协调机构,专门针对民企参与国企混改,出台我区《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实施办法》,形成体系性、整体性的混改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明确民企进入的具体步骤与参与路线,创新混改形式,通过改制、交易、增资扩股等多种途径,实现混改企业合作共赢。

  

  二、狠抓政策落实确保投资收益

  

  进一步加强产权、财税、土地、人才、科技、工商等相关制度的建设、宣传和落实工作,出台配套相应措施,形成支持民企参与混改的“政策包”和政策落实绿色通道;制定和完善有关民企投资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处理民企投资权益纠纷的诉讼和监督机制,督促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按法律和合同规则保障民企的投资收益权利,为民企参与混改营造依法合规、平等合作竞争、互利共赢的良好环境。

  

  三、改革创新增强民企话语权

  

  坚持市场化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混合企业自身建设,保证一切重大决策纳入董事会,保障民企股东在董事会的话语权;进一步加强司法和执法机关的独立性,使民企在混改中获得公平的法律保护;进一步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创造非公资本参与国企混改的舆论环境,强化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监督。

  

  四、打造成功案例加大宣传力度

  

  以典型案例为引导,积极探索和实践混改的模式和领域。对国企和民企加大政策解读、案例宣传推介的力度,争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同时,让“民企参与国企混改”专门协调机构发挥切实作用,注重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打好“组合拳”,使多方面的改革举措协同发力。

  

  作者职务:广西威壮集团董事长,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兼)


原文链接:http://www.gxzx.gov.cn/html/wylz/weiyuanfengcai/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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