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盐碱地 做好特色农业大文章——农工党宁夏区委会 自治区政协委员聚焦盐碱地综合利用建言获答复
“宁夏引黄灌区盐碱地位于中部干旱带的引黄灌区和北部引黄灌区的银北灌区,面积为14.79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33.54%。大面积的盐碱地,对作物种植和生态环境都造成了不利影响,是限制宁夏地区农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今年,农工党宁夏区委会、自治区政协委员将目光聚焦于此,纷纷提交提案从不同角度积极建言。近日,主办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加强科学管理 因地制宜综合改造利用盐碱地 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在提交《关于提升盐碱地综合利用效率的提案》中介绍,目前全区盐碱地治理利用主要体现在土壤、生物、耕作和节水等技术研发与模式集成方面,将盐碱地作为“沉睡”的耕地资源、由“改造自然”转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由“治理盐碱地适应农作物”转向“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的理念还不够深入,导致农民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后续用地缺乏积极性。 为此,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建议,加强盐碱地资源科学管理,进一步摸清盐碱地资源分布状况,开展盐碱地开垦评价分析,研究制定盐碱地综合利用规划和专项实施方案,科学确定盐碱地用途,合理设置工程项目,配套建设必要的生产、生态基础设施,保障盐碱地综合利用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针对所提建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答复中介绍,我区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扎实开展盐碱地专题调查工作,现已完成17个县(市、区)的遥感影像调查和5265个盐碱地调查点位的检测化验数据比对,形成《全区盐碱地专题调查成果》,全面摸清盐碱地资源现状、分布状况及利用潜力,夯实了综合治理工作的数据基础。依据专题调查成果,启动编制《全区盐碱地综合利用总体规划》和《全区盐碱耕地治理实施方案》,提出治理目标和年度任务,明确不同区域适用的治理模式和技术路径,为盐碱地综合利用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工作指引。计划2024年盐碱耕地治理20万亩,2027年盐碱耕地治理100万亩,2030年盐碱耕地治理248万亩。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为契机,计划在宁夏17个盐渍化较重的县(区)分别建立不同类型盐碱耕地固定监测样点50个,搭建盐碱地综合利用长期监测网,监测关键期耕地土壤含盐量、电导率、碱化度等,实现对土壤水盐特性与地下水环境的实时监测。 加强技术研发 积极发展盐碱地特色种植 自治区政协委员万学道提出,传统的“改地适种”治理模式成本高、维护难、生态扰动大,亟需突破“改种适地”的治理技术瓶颈。 万学道在《关于加快盐碱地综合治理的提案》中建议,瞄准制约盐碱地综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科技支撑、资金筹措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生物、化学、农业、水利等多领域系统研究,加大“以种适地”和“以地适种”科技攻关力度,加快构建盐碱地农业新品种试验展示和应用推广体系,稳步扩大试点范围,为全面推开积累有益经验。 近年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种业发展,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支持下,主动联合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等高校院所,开展水盐调控与灌排协同、脱硫石膏施用与改土培肥、耐盐植物筛选与生物改良、盐碱地特色产业与产品开发等领域技术攻关,现已取得实质性突破,探索出脱硫石膏/磷石膏改良、高起垄种植的高效生产技术体系,并在宁夏、内蒙古、吉林等地大面积应用推广。 答复介绍,今后将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充分发挥现有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共同组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作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与区内外科研机构合作,重点在耐盐作物选育、土壤结构重塑、盐碱地生态治理等方面加强技术攻关,积极破解我区盐碱地综合利用的“卡脖子”关键技术瓶颈,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我区盐碱地治理模式和技术路径,优化调整全区农业种植布局,逐步将水稻种植面积向盐碱耕地占比较大的银北地区倾斜,创新盐碱地综合利用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技术模式。 畅通渠道 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农田生态系统建设动力 农工党宁夏区委会指出,盐碱地综合利用需要大量投资,要构建市场化机制,加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盐碱地综合利用的政策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设计、投资、运营、管护全过程。分类建立土地经营权、指标收益权、资源开采权等价值实现机制,畅通社会资本参与和获益渠道,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盐碱地的动力。 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盐碱地方面,答复介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研究出台《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将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纳入重点领域,明确社会资本投资生态保护修复的参与内容、方式和程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设计、管护等全过程,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指标使用和财税金融等方面制定16项支持政策,畅通社会资本投入和收益渠道,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农田生态系统建设的动力。 我区将持续拓宽盐碱地治理融资渠道,落实《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中16项支持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盐碱地治理项目投资、运营、管护全过程,分类建立土地经营权、指标收益权、资源开采权等价值实现机制,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动力。积极争取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委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治理资金投入,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盐碱地治理和综合利用。(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410/t20241017_932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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