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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五牛下田”到“六方会审”的蜕变——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持续跟进视察报告摘登

发布时间:2024-11-17 来源: 贵州省政协 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领导“长期跟踪,系统观察,重点突破”的指示,根据省政协党组统一安排,2022年以来,省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连续3年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对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视察。其中,2022年重点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意义、布局、作用进行视察;2023年重点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环节、投融资渠道、标准、规模以及农民的主体作用进行视察;2024年重点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管理机制进行视察。

  视察组通过实地调研察实情看实效、座谈交流听真话交真心等方式,真切感受到,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实现了从“五牛下田”到“六方会审”的蜕变。截至2023年底,我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810万亩,机械化水平得到提升,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得到提高,为全省粮食稳产增产提供了坚实支撑。

  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显著

  2018年机构改革前的“五牛下田”时期,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能分散在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水利、农业5个部门。视察组通过实地查看2018年以前的部分项目,详细了解建设标准、规划设计、上图入库等情况,发现“五牛下田”的共建管理机制存在上图数量有缺口、设施配套不完善、管理制度不统一等问题。

  2018年机构改革后的“六方会审”时期,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能划转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在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下,突出县直部门、乡镇、村、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农民代表“六方会审”。这一管理机制更加注重粮食产能提升和防灾能力提高两个导向,找准了农业生产关键制约因子,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和耕地地力提升综合配套,建设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了“1+1+4”共建格局(即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村、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及监理单位),制度优势十分明显。

  (一)部门协同,规范了项目选址。通过集中统一下的“六方会审”,改变以往建成后再上图入库的制度安排,前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图斑比对环节,通过项目拟建图斑与高标准农田已建图斑、耕地图斑、林地图斑等比对分析,一方面有效避免项目区与已建高标准农田区域重叠,防止选址在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区域等不合规现象发生,实现了“一张图”管理。另一方面,有效整合了各部门在项目区域内的投资和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再是农业农村部门单独的实施项目,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二)上下联动,精准了建设内容。通过集中统一下的“六方会审”,乡镇和村作为基层落地的关键两方,全程参与进来,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找准短板和弱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提出建设需求。县直部门则从专业的角度,根据工程建设规范,进一步细化设计方案,建设内容更加科学合理、技术指标更加精准。同时,组织实施单位根据建设内容测算投资需求,充分挖掘项目区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自2020年以来,全省亩均投入实现三连增,超过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标准,排全国前列。

  (三)农民主体,加强了项目管理。通过集中统一下的“六方会审”,农民作为独立一方参与设计、施工、验收和管护,一定程度上扮演“设计员”“施工员”“监理员”“管护员”的角色,“建什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如何管”农民全程跟踪,发挥了村民自治在农田建设中的作用,充分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农民真正成为了建设主体、经营主体,不仅提高了工程质量,也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增加了农民收入。

  深化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

  (一)以更宽的视角、更广的视野提升和推动“六方会审”机制,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只是推动对田间制约因子的改变,而农村基础设施的成效有力说明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撑因子必须是外部大环境改善,如骨干水源工程、农村路网、供电设施等。建议把“六方会审”上升到省级层面,统筹骨干水源工程、大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农村道路工程、土地整治工程、农村电网等项目,系统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田间水网与骨干输配水工程同步规划建设,实现田间路网、电网与农村公路网络、供电设施有效衔接,为微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外部大环境支撑。

  (二)落实各级财政配套责任,强化资金使用管理。中央和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下达到县后,农业农村部门只负责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支付则需要协调财政部门完成。由于市、县两级财政基本未配套项目资金,导致部分项目的资金拨付有滞后,不仅项目推进缓慢,对争取国家支持也造成了影响。建议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督,督促县级财政部门实行专款专用,加快评估审批发放程序,坚决防止挤占挪用,保障项目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改进考核制度,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现行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主要聚焦年度建设任务,缺乏直接对建设质量的评价。建议坚持目标导向,持续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在现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围绕耕地质量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提升、抗灾能力提高等,进一步细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高标准农田建成后3个年度的产能释放期进行持续跟进考核,建立“奖惩”机制。

  (四)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切实发挥高标准农田效益。推动农业节约集约发展,实施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种粮效益,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建议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特别是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为高标准农田“建、管、用”三个环节最后一环的重要支撑,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最大限度防止因种植粮食效益不高导致的“非农化”“非粮化”现象。

  (五)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立法,实现法治化管理。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缺乏统一的法治规范,更多是政策层面的规定,对于建设、管护、使用、保护等缺乏强制性。建议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立法工作尽快纳入省级立法计划,出台我省地方性条例,从规划、建设、管护等方面明确法律责任,针对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行为作出具体规定,明确“非农化”“非粮化”的禁止性要求,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黔西市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着力点,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图为黔西市金碧镇高标准农田一角。

  毕节市政协办公室\供图


原文链接:https://www.gzszx.gov.cn/zxgz/zwhgz/384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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