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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应对突发事件金融协同工作机制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民盟盟员、山东省青岛市银保监局一级主任科员马晶反映,近期由湖北武汉传播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影响,各地银行保险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为政府部门、特殊物资企业以及对公客户和个人客户提供包括开设紧急账户、快速发放贷款、延期还款等各类服务,为特殊时期群众的生活需要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然而,现实中仍存在一系列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金融业缺少应对特殊突发事件的协同机制。疫情发生以来,各地银行保险机构难以实时掌握金融服务需求端的具体信息,仍是单打独斗,点对点为政府、卫生行业企业、医院、受疫情影响的人群等提供相关服务,未形成系统性的协同服务体系,存在重复服务的同时,也难以全面满足来自各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是金融业缺少应对特殊突发事件的产品与服务体系。由于本次疫情事件爆发急、传播广、影响大,医院扩建、口罩和防护用品扩大生产、病人急需保险保障等各类服务需求紧迫,现有的银行保险产品和服务尚难以满足各方需求,主要依靠各机构绿色通道、紧急安排情形下完成,凸显了金融业应对突发社会事件的不足。

  三是确保金融服务保障与保护金融从业人员安全两者存在矛盾。一方面,根据现有监管规定,银行业应确保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的金融服务,要保证足够数量的网点正常营业,备足柜台现金,做好柜台服务等。另一方面,各银行在确保一定数量网点营业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存在资源浪费,同时对值班工作人员自身的卫生安全带来隐患。

  为此,建议:

  一、在国家监管部门指导下,由各地银行业和保险业协会牵头,成立银行业保险业应对突发事件协同工作机制。成立各地应对突发事件联席会议,建立相互协作的工作流程,搭建金融信息需求共享平台,有效对接紧急类账户或融资需求。明确突发紧急情况下各机构应共同采取的一致行动和服务标准,如减免相关企业融资费用、明确绿色通道的时限和服务标准、明确保险理赔的标准等,确保在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时,各机构之间形成工作合力,有序精准对接市场,为社会提供及时有效的金融服务。

  二、加大特殊时期产品与服务开发力度。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社会事件,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发差异化产品,包括支付结算服务、企业融资服务、覆盖各类疾病和事故的保险产品等,前瞻性制定应急方案,及时应对市场需求。

  三、探索建立联合办公网点。在鼓励网上交易的同时,为降低交叉传染风险,可探索建立各银行机构的联合办公机制,在市区和郊区乡镇,视情况指定场所,各机构分别设立服务窗口,场所内对各类自助设备、工作人员、卫生环境等实行统一管理,特殊情况可通过紧急调拨员工到岗、上门核实资料、协调远程授权审核等方式,既能解决需现场办理的业务需求,又能防止因各网点空转造成的资源浪费,并将受影响人群数量控制在最小化。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0027/202103/50191d77-7717-4d93-8fa6-78aed71bbc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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