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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好人才“活水”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民革宁夏区委会 自治区政协委员聚焦留住乡村人才建言获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生力军”,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关键要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既要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更要推动返乡青年、“新农人”等各类人才扎根基层,激活乡村人才振兴“蓄水池”。

  

  今年,民革宁夏区委会、自治区政协委员提交相关提案,呼吁用发展和机遇吸引人才,用环境和待遇服务人才,大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唤醒“主人翁”意识 让农民“动”起来

  “当前,现代农业正处于生产经营方式由分散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关键时期,如何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已成为农村产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民革宁夏区委会在所提的《关于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中建议,面向农业经理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青年和产业扶贫带头人等,分层分类分模块按周期培训。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统筹各类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资源,在产业链上、在生产实践中培养人才。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答复中介绍,近年来,该厅坚持把引导和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引导,聚焦农民主体地位,大力培养乡村医疗、卫生、科技专业人才,持续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发“宁农科教云”App,创新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实现线上参训人数达到100万人次,线下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13.7万人。

  为提升农民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农民主体意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继续深化高素质农民培养工作,加强对评上职称农民的再培训和再教育,联合人社厅等部门持续跟进对接了解高素质农民产业发展计划和信贷、用工等方面的需求,积极对接服务,避免“一评了之”,充分发挥“新农人”带动产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等纳入培训范围,依据个人意愿、所从事的职业(工种),顺应乡村振兴发展需求,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要主动探索有效利益链接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作为乡村振兴主力军作用,着力唤醒和增强广大农民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让农民“动”起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表示,将深入推进“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把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经纪人、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逐步吸纳到村“两委”。

  加快特色产业质效提升,不断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围绕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农资农技、种收储销等生产类服务;围绕乡村建设和环境整治提升,拓展垃圾分类、设施维护等生活类服务,建设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将社会化服务领域由农业向农村拓展,向农户提供专业化、特色化指导服务。

  鼓励优秀人才返乡投身创业“沃土”

  “回乡创业人员中有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休干部,大多受过高等教育,对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是一批不可或缺的人才。”自治区政协委员万学道深入实际调研了解到,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的快速发展,城市里劳动密集型用工需求逐步减少,一大批回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发展,投入到乡村振兴建设之中,呈现出人数越来越多、领域越来越广、起点越来越高的良好态势。

  如何鼓励这些长期在外务工的原籍人员回乡进行创业就业、扎根乡村,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万学道提出了《关于善待回乡创业人员,激活乡村振兴活力的提案》,呼吁破除回乡创业人员堵点、痛点,进一步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鼓励优秀人才“走回来”“留下来”,促进组织人才振兴,为乡村全面振兴保驾护航。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答复中表示,近年来,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坚持以聚力创业、聚智创新为手段,通过抓政策、孵产业、育主体、搭平台、优服务、树典型等一系列举措,不断优化创业就业环境、拓展创业就业空间、激发创业就业热情,应农业产业之需,乘发展之势,打造人才返乡入乡成长“沃土”,形成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好局面。

  为进一步做好支持返乡入乡在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将借助宁夏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暨“才聚宁夏1134行动”,紧抓自治区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机遇,从人才成长的全链条、各环节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大回引返乡创业就业的力度。支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创办合作社,合办农机、植保等专业服务组织,发展乡村生活性服务业,既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也稳定自身就业。在推进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等高效种养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稳定返乡人员就业。

  创建自治区级农村创业创新基地,将基地作为返乡入乡创业就业主体集约发展、抱团创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将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园区作为农村创业创新的“孵化器”和“加速器”。完善各类园区(基地)基础设施和共享机制,提升服务功能,更好地聚集资源要素,增强孵化辐射能力,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真正成为返乡入乡人员创新的高地、创业的乐土。(记者 李 莹)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412/t20241210_953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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