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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中共党员委员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0-04-23 来源: 作者:

东南网1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蔚) 经省委同意,17日上午,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崔玉英主持召开省政协中共党员委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好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

崔玉英指出,中央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的文件,这在政协历史上是第一次,在人民政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省委高度重视,及时出台了《实施意见》。

全省各级政协党组织要增强抓党建的意识,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充分认识两个文件出台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全面领会和把握两个文件的丰富内涵,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举措,把两个文件切实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政协系统党的建设水平。

崔玉英强调,学习贯彻好两个文件精神,党员委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在践行“两个维护”上作表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在强化理论武装上作表率,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切感悟思想之源、感怀为民初心,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要在加强政治引领上作表率,增强固守政治底线的定力和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的能力,做好示范引领,凝聚广泛共识。要在履行委员职责上作表率,强化为党做好政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提质增效贯穿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实效。要在自觉遵章守纪上作表率,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展现新时代党员委员良好形象,努力开创我省政协事业新局面,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出政协新贡献。

省政协党组副书记王惠敏在会上传达了中办《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

省政协党组副书记魏克良及党组成员张兆民、杜源生、陆开锦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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