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建议案(摘要)(2021年7月29日政协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摘要]建设科教强省,人才是关键。山东要在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必须用好科技创新“关键变量”,提高科技和人才资源配置效率。委员们建议:以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为目标,聚焦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两个创新载体,围绕构建高效协同的科研项目和人才管理服务机制、改革高校科研院所的绩效评价体系、突出市场主导作用以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加强创新环境建设并涵养优良人才生态等四个方面加快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释放。2021年7月29日,政协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的部署要求,省政协把“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作为今年协商议政重点,通过调研考察、协商座谈、委员论坛、个别访谈等广泛征询意见,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了专题议政。
委员们认为,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节点,省政协召开常委会议,围绕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协商议政,既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务实举措,也是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汇聚智慧力量的具体行动。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创新正在成为山东发展的主引擎。山东要在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必须用好科技创新“关键变量”,提高科技和人才资源配置效率,抓住科研平台和人才计划“牛鼻子”,更大力度对高校科研院所减负放权,加快完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协同提升,实现科教强省建设新突破。汇总调研和常委会会议议政情况,建议:
一、围绕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构建高效协同的科研项目和人才管理服务机制
(一)着力解决“十强”产业的“卡脖子”难题。发展“四新经济”与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并重,双轮驱动,聚焦山东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主战场开展科研攻关。围绕我省9大重点产业的42条产业链,健全部门协商对接工作机制,对重点产业链“卡脖子”技术难题,组成创新联合体。对行业龙头企业的个性“卡脖子”问题,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协同研发。全面落实《山东省技术改造条例》,推进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二)加快布局建设战略科技平台。以国家、省实验室等平台建设为抓手,集聚省市县三级创新资源,形成梯次培育和上下联动的发展格局。发挥新型研发机构和“1+30+N”创新创业共同体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运营模式创新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运用市场化机制,建立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和共享的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深化科研项目设置和评审、科技人才管理和评价改革。对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整合后的部门协同进行流程再造,由资金整合向机制融合转变。加强各级科技管理职能部门的人员力量,配备懂政策、懂产业、懂技术的专业管理服务团队。优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揭榜制”实施路径,创造科技人才联合攻关的良好环境。建设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赋予研发组织模式、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柔性引才、人才待遇等先行先试的权力。
二、改革绩效评价体系,释放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潜能
(四)探索适应产业需求的科教产融合新模式。高校科研院所要构建技术研发与产业之间的互动机制,主动对接产业技术需求,建立成果转化专门机构和机制,招收技术经纪与管理专业研究生。全面落实理工科省属高校结对产业园区的政策,工科专业结成联盟,结对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深化产学研合作,以市场化机制承担企业、行业科研项目。协同推进校企结对,加大对高校建设中试基地,以及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中试基地的支持力度。
(五)科学合理分类评价人才。把破“四唯”与立新规相结合,综合考虑团队协作、个人贡献、成果价值、市场认可度等因素,实行精准差别化评价,以评价“指挥棒”激发人才活力。优化分类人才评价办法,建立和完善对科技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支持科技人才匠心独守、勇挑大梁。
(六)建立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依据的收益分配机制。围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前瞻性科研成果产出,试行把创新能力与实际贡献作为绩效薪酬的主要标准,对科研成果转化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估,分配科研经费、绩效奖金等。推广先进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做法,高校科研院所要健全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打通职务发明确权政策落实的堵点,强化高校科研院所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务科研成果赋权管理制度,推进科研成果作价入股、无形资产变国有股权。
三、突出市场主导作用,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
(七)畅通科研成果转化渠道。创办一台通办的技术交易平台,汇聚金融机构、股权投资基金、技术经纪人等主体,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项目研发、成果转化、融资和上市培育等全链条服务。完善发明人、技术经纪人、投资机构等各方在成果转让、股权分配等方面的分配机制。加快技术经纪人培育,为发明人提供公司注册、法律咨询、融资路演、交割谈判、公司落地等服务,打通从成果到试产的最后一公里。
(八)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带头开展技术协作攻关。落实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建立新型研发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创新,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围绕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需求,鼓励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参与,形成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链主”企业并购海外科技企业,建立离岸研发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整合利用海外科技创新资源。支持“十强”产业领域行业协会搭建工程技术研发人员和高校科研院所、同行业科研人员的技术交流平台。
(九)构建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支持体系。支持创新项目中试和新产品研发应用,从科技型企业种子期入手,关注初创期、快速成长期,培育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高质量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和“苗圃”,通过导入专利、建设研发服务体系、对接金融资本等措施,支持掌握核心技术的团队在我省落地创业。引导科技型企业优化股权设计,初创期可由人才团队持大股,突出创业期人才的价值;成长期可引入社会资本和职业经理人,提高管理和市场化开拓能力;成熟期可利用资本手段做大做强。
四、加强创新环境建设,涵养优良人才生态
(十)全力创建济青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动实验室、研发机构、孵化器、加速器、科技人才、技术供需交易平台等创新要素汇聚,形成引领全省创新发展、在全国有位次的区域创新高地。支持济南、东营联合创建沿黄9省区区域协同科研创新平台,提升青岛在国家海洋科技、交通装备和信息技术研发的地位,推动省会经济圈和胶东半岛经济圈高新区协同发展,培育高水平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
(十一)发挥产业引导基金、创投风投等对科研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作用。借鉴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对科技型企业的投资模式,建设创投风投中心,吸引头部创投风投机构、知名基金落户,以资本吸引专利发明人团队落地孵化。设立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库、需求企业库,搭建供需平台,构建以质押融资、专利保险和引导基金为基础的知识产权金融体系。
(十二)完善和优化人才引进、使用、培养、服务体系。严格落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稳定持续的政策保障机制和法治环境,统筹解决人才服务碎片化的问题。设置不同层次的人才服务专员,抓好小而精的个性化服务,使人才特别是海外归国人员有归属感。建立人才地图和大数据中心,按图索骥,人才、产业、技术三链协同引进,推动形成广聚英才的“强磁场”。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2175/202108/218ceb0f-0d4f-4d4a-8ca0-513948d8c1d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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