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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特殊经济功能区更具国际竞争力 政协委员建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草案)》

发布时间:2021-08-29 来源: 上海政协 作者:佚名

  

  日前,市司法局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在市政协征求委员意见建议。部分政协委员通过“政协直通车”等履职平台参与《条例(草案)》立法协商,提出意见建议。

  委员们对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予以充分肯定。委员们认为,应对标国际上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港,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建设以前沿产业集群、新型国际贸易、高端国际航运、跨境金融服务为代表的开放型产业体系,实现临港新片区与境外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和信息快捷联通。临港新片区应当建设成为集聚海内外人才开展国际创新协同的重要基地、统筹发展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的重要枢纽、企业走出去发展壮大的重要起点、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通道、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重要试验田。

  根据国家规定,临港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管理。《条例(草案)》明确,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授权和临港新片区发展需要,通过制定浦东新区地方法规,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作变通性规定,支持临港新片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委员们对此表示赞同,并认为应加紧厘清所涉法规,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有关规定不适应临港新片区发展的,按照程序提出调整,对法律法规规章尚无明确规定的领域,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可以先行制定管理措施,在临港新片区试行。

  为更好激励科技创新,有委员建议《条例(草案)》增加相关条款,明确临港新片区内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等不同性质的科研机构,在登记注册、经费资助、人才引进、税收优惠等方面享受同等政策。


原文链接:http://www.shszx.gov.cn/node2/node5368/node5380/node5395/u1ai108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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