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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照亮公平正义的那束光——记大足区政协委员刘雯

发布时间:2021-08-29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七月,骄阳似火,烁玉流金,阳光从密密层层的枝叶间透下来,在路面上映射出耀眼而炙热的金色,像是刘雯那颗热爱检察事业的赤诚之心。

  这一天,大足区政协委员、民建会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三部检察官刘雯,在化解了一场历时近20年的变更房屋及土地登记争议后,收到了一面饱含真心的“检察履职办实事 情系民心化争议”锦旗。

  情系群众 20年争议终化解

  2020年10月,市民郑东来到大足区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要求撤销自己名下房产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权证是证明房屋性质及产权的合法凭证,当事人为何会主张撤销呢?凭借丰富经验和办案直觉,刘雯敏锐地察觉到当事人的诉求中可能另有隐情。秉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思想,刘雯并未草草了事,而是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询问,终于了解到当事人要求撤销房地产权证并重新办理的真实原因。

  原来,2004年,郑东因不了解政策,其名下的房产土地权属性质由国有土地变成了集体土地。直至2020年7月,郑东才了解其中差别,并想将土地权属性质改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由于案件的情况较为复杂,其中涉及到土地权属、房地产权证性质变更,郑东多次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变更房屋及土地登记未果;又因案件时间线较长,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而导致行政诉讼被法院裁定驳回。

  变更申请路迷漫,究竟哪里才能照亮案件前行的方向?郑东身心俱疲之时,听说检察机关具有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能,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大足区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在仔细审查信息,思索案卷材料后,刘雯确认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理由并无不当,案件不符合向法院实施监督的情形。虽然该案不符合诉讼监督条件,但郑东的诉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也符合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思索之下,她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组建办案组,对案涉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研究,以解决郑东的法律诉求。

  刘雯与办案组同事多次前往郑东房屋所在地及街道,在调查走访并取证、核实案件事实和基本情况后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对郑东的房屋权属及土地性质进行了核查,仔细梳理证件办理流程,依法依规撤销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书》,于6月28日正式向郑东核发了国有土地房地产权证,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检察机关。

  在刘雯坚持不懈地推动下,这场近20年的争议得到彻底化解。

  爱岗敬业 从身边事做起

  “人不能光为自己活着,我有我热爱的检察事业。”刘雯总是用这句话来激励自己,她喜欢在复杂的案情中探究真相,不放过任何有用的信息。

  自工作以来,她编写各类检察信息300余篇,其中《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创新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机制 助推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等10余篇信息被中央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推行“三时工作法”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等50余篇信息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政法委等部门采用。

  怀揣初心与使命、甘于奉献,刘雯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闪闪发光。因工作突出,她荣获重庆市检察院记个人嘉奖一次,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面对嘉奖,刘雯总是淡淡地笑着,她说:“能当一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检察官,对我来说就是幸福。”

  作为大足区政协委员、民建会员,刘雯积极参政议政、关注国家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认真倾听各个阶层人士的呼声,热心身边发生的大小事情。

  她从个案、从微观事件入手,立足宏观,理性而中立,所提观点不偏激、不出位,先后撰写社情民意信息100余篇,其中《当前办理环境资源案件存在的三大难题及建议》《社区矫正人员收监存在三大问题亟待解决》等5篇社情民意信息被市级领导批示;30余篇社情民意信息先后被全国政协、民建中央、市政协、市委统战部采用,她还多次荣获民建重庆市委会以及大足区政协“社情民意先进个人”、十佳政协委员等荣誉称号。

  在办公室加班至深夜是刘雯工作的常态,但她并不抱怨。她明白,光有热爱是不够的,检察官的道德法则就是公正廉洁、执法为民、尽忠职守、拼搏奉献、提高信息敏锐度,只有这样,才能成为照亮公平正义的那束光。(夏子涵)


原文链接:http://www.cqzx.gov.cn/cqzx_content/2021-08/26/content_102175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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