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也是一种“法”——江苏苏州吴江区政协协商议事活动邀驻村法律顾问当“参谋”
“肖律师,这是我们村在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协商后计划修改的新《村规民约》,请您帮我们看看条约内容是否合法有效。”8月24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街道新营村,驻村律师肖燕刚到村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召集人陆雪华就拿着新修改的《村规民约》找到了肖燕。
今年以来,吴江区实现了289个村(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的全覆盖,初步形成了以镇(街道)、村(社区)为建设与运行主体的基层协商组织构架体系。按照省、市政协统一部署安排,今年6月,吴江区政协以村(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为依托,精心组织“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专题协商议事活动。同时,吴江区到今年也实现了“一村(社区)一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全覆盖。
为进一步提升协商议事活动法治化管理水平,吴江区政协尝试引入法律顾问参与“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专题协商议事活动,邀请驻村法律顾问当“参谋”,对协商后的村规民约进行合法性判定,确认内容合法有效,确保协商成果得以顺利推进。
肖燕仔细阅读了村规民约,发现没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还优化了表达方式,让村民更容易理解。“村规民约修订前,村干部挨家挨户征求意见,村民充分表达。村规民约采用积分制的形式提高了村民的自主意识。实施两个多月,得到村民的一致用户。其实,村规民约也是一种‘法’。通过协商修订村规民约也让村民看到法不是板起面孔训人的,而是可亲可敬的。这对增强法律意识很有好处。”肖燕说。
自专题协商议事活动开展以来,吴江全区累计开展“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专题协商议事活动256次,修订、完善了1282条村规民约,212名区政协委员下沉参与协商议事活动。在商出共识、商定规范的基础上,融合区司法局“一村(社区)一顾问”平台,有效发挥两个平台的叠加效应,强化协商议事成果的规范性、合法性,切实以乡风文明促进乡村振兴。(通讯员 董斌 记者 江迪)
原文链接:http://www.cqzx.gov.cn/cqzx_content/2021-08/25/content_102163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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