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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更好践行初心使命

发布时间:2021-08-29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8月20日下午,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讨论。

  省委书记刘家义主持学习并讲话,李干杰、付志方和中心组成员等参加学习。

  会上,李干杰、陈辐宽、王书坚、孙立成、白玉刚作了重点发言。大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第一次提出并深刻阐述了伟大建党精神,强调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伟大建党精神蕴含着我们党的许多特质,其中人民性是贯穿其中的鲜明主线。一百年来,无数共产党人坚持真理、坚守理想,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就是为了践行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就是为了恪守建党时“不负人民”的承诺。把伟大建党精神继承下去、发扬光大,坚持人民立场、坚守为民初心至关重要。

  会议强调,在新的征程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必须始终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国之大者”,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要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农村安置房建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以人民群众感受来检验我们的工作。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科学谋划分阶段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路径和措施。要注重倾听群众心声,持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力量,和群众一起研究解决问题,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战胜前进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监督倒逼落实、务求实效。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对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敢于亮剑、绝不容忍。领导干部要坚持权为民所用,严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严防“七个有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健全完善制度,针对存在问题堵塞漏洞,从根本上杜绝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0013/202108/c5b51c6c-cd38-4ba4-b596-93aa7e716e6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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