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自治区政协委员建言乡村文化建设提案获答复
自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如何将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乡村与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实现对接,成为新的时代课题。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兴盛是顺应广大农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新期待,是乡村振兴稳步推进的有效措施。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自治区政协委员余国林、陈永奎提交相关提案,聚焦文化建设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日前,提案主办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协办单位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协商研究后,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答复。
多管齐下 助力乡村文化建设 余国林、陈永奎联名提交了《关于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助力宁夏乡村振兴的提案》,余国林建议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坚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结合,提高各类文化设施的质量和水平,以更优质的服务保障留住乡村人才,吸引优质资源,让当地百姓都乐于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中去。 陈永奎认为,还应科学把握各地差异和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明确乡村建设方向和目标,将乡村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列入乡村发展规划内容,把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结合起来,有法可依促进乡村建设全面发展。 自治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加快我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的提案》,建议围绕巩固拓展扶贫攻坚成果,保持对脱贫地区文化建设投入力度总体稳定,不断提高脱贫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创新实施文化惠农工程,引导优质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向特殊群体倾斜。改进完善运行机制,推动“群众点单”和“政府买单”更好对接,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升服务效能。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健全机制,搭建平台,把“送”文化和“种”文化结合起来,让新思想走进百姓心坎,真正实现乡村振兴。 厚培文明沃土 构筑精神高地 今年,自治区文明委下发《自治区文明村镇三年创建行动计划》,对我区文明村镇创建提出明确要求,通过文明村镇创建着力培养家庭和睦、民风淳朴的文明乡风,着力建设优美宜居、和谐有序的农村环境。截至目前,全区共创建各级文明村镇1536个,我区县级及以上文明乡镇占比达73.8%、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占比达63.7%,超标准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两个50%”目标。中央文明办对文明村镇创建宁夏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乡村振兴需要乡风文明,村民兜里有了钱并不意味着就能实现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工作都需要不断推进。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在答复中回应,近年来,我区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地修订村规民约,强化刚性约束。2019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自治区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针对一些农村存在的高价彩礼、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进行引导整治。目前,在全区行政村“一约一会”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80%以上的村规民约明确了结婚彩礼不超过5万元、随礼不超过200元的指导标准。建立第三方调查评估和考核机制,连续3年组织第三方对全区移风易俗推进情况进行测评。 据统计,近年来,我区评选表彰移风易俗工作先进县(区)10个、先进村镇46个、先进红白理事会66个、移风易俗模范户99个,全国最美家庭20户、自治区“百孝之星”40人、自治区最美家庭100户。引导广大群众抵制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有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向纵深拓展,不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扎根农村文化事业 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记者了解到,我区先后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办法》《关于提高基层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和实效性的实施意见》,规范农村文化设施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功能,不断扩大效益。出台《关于提高基层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和实效性的实施意见》,支持45个农民文化大院开展特色文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动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提质扩面、增强实效。 2016年以来,在中宣部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自治区文化厅、广电局、体育局,整合资金3亿多元,先后对全区606个贫困村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配套完善。2018年以来,自治区文旅厅先后下达资金共约1260万元,支持新建22个标准化乡镇综合文化站。争取各类资金4652万元,为贫困地区555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村文艺团队和农民文化大院配齐活动器材,提升文化设施质量和标准,实现全覆盖全达标。2021年中央支持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6597万元,用于支持银川市公共文化服务、兴庆区文化馆数字化建设等48个建设项目。全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开展总分馆建设,在乡镇、村和社区等地建成图书馆分馆132个、文化馆分馆87个。 值得一提的是,我区用好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文化建设。我区创新“文化+”模式,组织传统工艺传承人走进移民村传授手工制作技艺,带动农民群众就业赚上“文化钱”。以重点会展活动为渠道,加大产品宣传展示推广力度,组织80余家重点文创和旅游商品企业、非遗传承人(单位)参加区内外20余场次重点展会活动,展示展销文化旅游商品300多种、8000余件,现场销售收入百万余元,非遗项目“盐池刺绣”及“同心回族剪纸”分别获得120万元和20万元单。 (记者 郝 婧)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108/t20210827_432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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