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委员张杰建议:加快推进我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张杰提交《关于加快推进我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提案》指出,近年来,我区不断探索推进“放管服”改革,运用互联网技术,采用“互联网+智慧监管”模式,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推动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发展作出了贡献,但还存在一些亟待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我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进程较为缓慢。目前只有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执法和监管部门使用内部操作系统,面向大众的网页系统还未上线,无论是执法和监管人员还是群众都还未真正感受到其便捷之处。”张杰认为,应按照“边建设、边对接”原则,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不要局限于最初设计的对接平台,随时根据需要与各类平台或App对接,例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我的宁夏App等平台。可参照北京、沈阳等地尽快上线“互联网+监管”对外网页系统,群众可通过此系统查询企业行政处罚、执法部门检查、“黑”“红”名单,并尽快推进系统普遍应用,让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群众都能享受到大数据、“互联网+”带来的便利。 在完善系统基础功能,提高操作效率方面,建议加大对各市和基层监管部门的业务支持,尽快开发移动客户端,有条件可以配备平板电脑,或接入到一些部门现有的移动执法终端上,在执法的过程中实时发起任务,实时录入,使操作更便捷。要统一录入要求和数据标准,便于后期数据统计、查询和归集。及时添加检查任务的发起等功能,遇到上级安排的紧急任务时可通过简单的程序发起任务,避免任务发起操作繁琐而造成数据录入滞后或无法录入的情况。定期进行日常数据维护和动态管理。 张杰说,由于各部门平台众多,信息共享程度较低,平台数据接入不完善,造成数据重复录入现象普遍。如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平台就有数个,导致一个行政处罚案件,执法部门需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两法衔接”系统等系统进行录入等,致使工作效率降低,影响执法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建议加强部门协作,推动“管”“服”融合,尽快建立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建设部门间全覆盖、常态化、有效衔接的监管平台(如企业或个人信用监管平台),打造智慧化监管模式,实现监管效能最大、监管成本最优、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的目标。对接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相关系统,优化各类查询功能,强化为民服务功能。可借鉴甘肃等系统启用较快、数据推送量大、接入平台较多的省市,给群众推送提供更多办事信息,采用人工语音服务、视频服务、快捷问答服务等辅助方式,及时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为用户操作、业务办理、流程引导提供相对精准答案。(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109/t20210914_438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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