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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获答复:统筹推进基层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1-09-16 来源: 作者:佚名

  

  

  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文军提交《关于加强基层国有粮库体系建设的提案》。日前,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就该提案进行答复。

  

  我区地方储备粮为自治区统一管理,由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承担自治区粮食储备任务。2020年,自治区党办57号文件规定自治区原粮储备由自治区承担,市县承担应急成品粮储存任务。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现下设兴庆、银川、滨河、石嘴山等11个储备库。经过多年实践,我区现行地方储备粮管理机制运行状况良好,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区粮食流通中主渠道作用发挥明显,对守住管好“宁夏粮仓”,切实维护好全区粮食收储秩序和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起,自治区财政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3756万元,对全区43个基层国有粮库进行维修改造和设施升级。截至目前,该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对促进我区基层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升级、保障粮食收储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答复介绍,为贯彻落实好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及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确保自治区储备安全的基础上,将统筹推进基层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项目建设等工作。各市县(区)可根据实际建设需要,对确有仓储设施项目建设需求的,需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年度申报工作要求,由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作为项目建设申报实施主体,进行逐级报批。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就各地基层国有粮库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等项目申报事宜,积极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有关部委争取支持,以进一步改善提升基层国有粮库仓储设施条件。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一致原则,作为市县(区)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对于急需升级改造的国有基层粮库,可通过统筹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和自有资金解决。(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109/t20210914_438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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