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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张之一建议 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

发布时间:2021-09-19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社区养老就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有关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

  “传统的居家养老和养老院养老模式均存在一定缺点:居家养老存在子女负担过重、生活和工作无法兼顾等问题;养老院养老在老人内心难以接受,而且养老院条件参差不齐,而且有的老人退休金少,负担不起养老院的养老费用。”近日,省政协委员张之一建议,应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张之一认为,照顾好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已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社区养老因集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优势于一体,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张之一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我省社区养老发展虽然有了长足的进步,但还存在观念认识落后、资金投入不足、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化程度不够、服务队伍薄弱等问题。

  “应加大养老项目争取资金的指导力度,将社区养老扶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增加社区养老资金投入,尽量扩大享受服务的老年人范围,让更多的老年人可以享受社区养老服务。”为加大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支持,张之一建议,在财政有能力的前提下,提高养老标准,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元、更细致的养老服务。应由卫健部门牵头,加强社区养老和街道卫生院、市区医院的互通互联,提高医疗保障能力。

  为提高社区养老机构人员的服务能力,张之一呼吁,建立服务人员资质认证体系和持续培训制度,以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基本服务技能为主要培训内容,辅以心理咨询、紧急救助、文化娱乐、养生保健等技能培训,增强助老人员的综合素质,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高水平服务。出台人才激励政策,省内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同时,引领社会组织、公益团体加入其中,培育壮大助老队伍。

  如何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张之一提出,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医疗保健水平、老年人满意程度等为标准,出台建立统一的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和绩效评价体系,对获得良好评价的企业予以扶持壮大,对低于标准的企业坚决执行退出规定,增强社区养老市场整体竞争性,进而提高我省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为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功能,张之一建议,将老年人基础信息和健康档案系统、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服务人员管理系统等纳入养老信息平台,增强社区养老服务精准性、智慧性,可以通过智能终端设备监控系统,提供老年人紧急救助呼叫服务。(友报)


原文链接:http://www.lnzx.gov.cn/wylz/wyjy/sqmy_141389/202109/t20210918_4244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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